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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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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8 10:03: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篮球

第一章  比  赛



第1条  定义

1.1 篮球比赛

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每队的目标是在对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队得分。

篮球比赛由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管理。

1.2 球篮:本方/对方

被某队进攻的球篮是对方的球篮,由某队防守的球篮是本方的球篮。

1.3 比赛的胜者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得分较多的队,将是比赛的胜者。
第2条 球场

2.1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应是一块平坦、坚实且无障碍物的表面(图1)。其尺寸是长28米、宽15米,从界线的内沿丈量。

国家联合会为举办、比赛,有权批准最小尺寸为长26米、宽14米的现有比赛场地。

2.2 线

所有的线应用相同的颜色(最好白色)画出,宽5厘米并清晰可见。

2.2.1 界线

比赛场地是由两条端线(在短边)和两条边线(在长边)组成的界线所限定。这些线不是比赛场地的部分。

任何障碍物包括在球队席就座的人员距比赛场地应至少2米。

2.2.2 中线、中圈和半圆

中线应从两边线的中点标出并平行于两端线。它向每条边线外延伸15厘米。

中圈应标在比赛场地的中央,半径为1.80米(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如果中圈里面着色,它必须与限制区内的颜色相同。

半圆应标在比赛场地上,半径为1.80米(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它的圆心在两条罚球线的中点上(图2)。

2.2.3 罚球线和限制区

罚球线应画成与每条端线平行。从端线内沿到它的最外沿应为5.80米,其长度为3.60米。它的中点应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假想线上。

限制区是在比赛场地上标出的地面区域,它由端线、罚球线和两条起自端线(画线的外沿距离端线中点3米)终于罚球线外沿的线所限定。除端线外,这些线都是限制区的一部分。限制区里面可以着色,但必须与中圈内的颜色相同。

罚球时留给队员们的沿限制区两侧的抢篮板球位置,应按图2标出。

2.2.4 3分投篮区域

某队的3分投篮区域(图1和图3)是除对方球篮附近被下述条件限制出的区域之外的整个比赛场地的地面区域。这些条件包括:

·从端线引出两条垂直于端线的平行线,外沿分别距对方球篮的中心垂直线与地面的交点6.25米。该交点距端线内沿中点的距离为1.575米。

·以上述规定的同一点为圆心,画半径为6.25米(量到圆弧外沿)的半圆与两平行线相交。

2.2.5 球队席区域

球队席区域(图1)应标在记录台和球队成同侧的场外。

每个区域由一条从端线向外延伸至少长2米的线和另一条离中线5米且与边线成直角并至少长2米的线所限定。

球队席区域内必须有14个座位供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使用。任何其他人员应在球队席后面至少2米处。

2.3 记录台和替换椅子的位置(图4)

第三条 器材

需要下列器材:

·挡件,包括:

——篮板;

——含有抗压篮圈和篮网的球篮;

——篮板支撑构架(包括包扎物)。

·篮球。

·比赛计时钟。

·记录板。

·24秒钟装置。

·供暂停什时用的计秒表或适宜的(可见的)装置(不是比赛计时钟)。

·两个独立的、显然不同的和非常响亮的信号。

·记录表。

·队员犯规标志牌。

·全队犯规标志牌。

·交替拥有指示器。

·比赛地板。

·比赛场地。

·足够的照明。

篮球器材更详细的描述见“附录:篮球设备”。

[ 本帖最后由 lynd0917 于 2008-1-8 10: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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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0:03:49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球 队

第4条 球队

4.1 定义

4.1.1 当一名球队成员按照竞赛组织部门的规程(包括管理年龄限制的规程)已被认可为某队参赛,是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2 当一名球队成员的姓名在比赛开始前已被登记在记录表上,井且他既没有被取消比赛资格又没有发生5次犯规,是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3 在比赛时间内,一名球队成员:

·当他在比赛场地上 并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队员。

·当他未在比赛场地上,但他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替补队员。

·当他已发生5次犯规,并且不再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逐出的队员。

4.1.4 在比赛休息期间,所有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被认为是队员。

4.2 规定

4.2.1 每个队应按下列要求组成;

·不超过12名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包括一名队长。

·一名教练员,如果球队需要可有一名助理教练员。

·最多5名有专门职责的随队人员可坐在球队席上,如领队、医生、理疗师、统计员、译员等。

4.2.2 在比赛时间内,每队应有5名队员在场上并可被替换。

4.2.3 一名替补队员成为队员和一名队员成为替补队员:

·当裁判员招呼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时。

·在暂停或比赛休息期间,一名替补队员向记录员请求替换时。

4.3 服装

4.3.1 球队成员的服装应按下列要求构成:

·背心前后的主要颜色相同。

所有队员必须把他们的背心塞进他们的比赛短裤内。一体的服装是允许的。

·圆领衫(不管式样)不可以穿在背心里面,除非该队员有医生书面同意。如果有这样的许可,圆领衫的颜色必须与背心的主要颜色相同。

·短裤前后的主要颜色相同,但没必要与背心的颜色相同。

·允许穿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只要与短裤的颜色相同。

4.3.2 每一球队成员应穿前后有号码的背心,其清楚的单色号码与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号码应清晰可见,并且:

·后背的号码应至少高20厘米。

·前胸的号码应至少高10厘米。   

·号码应至少宽2厘米。

·球队应使用4至15的号码。国家联合会为举办竞赛,有权批准最多两位数字的任何其它号码。

·同队队员不应佩戴相同的号码。

·任何广告或标识离号码应至少5厘米。

4.3.3 球队必须至少有两套背心,并且:

·秩序册中命名的第一队(主队)应穿浅色附心(最好白色)。

·秩序册中命名的第二队(客队)应穿深色背心。

·然而,如果涉及比赛的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背心的颜色。

4.4 其它装备

4.4.1 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比赛要求。任何被设计成增加队员的高度或能及的范围,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4.4.2 队员不应佩戴可能使其他队员受伤的装备(物品)

·下列物品不允许:

——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护具、模件或保护套,它们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其它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有软的包扎。

——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物品(指甲必须剪短)

——头饰、头发饰物和珠宝饰物。

·下列物品里允许的:

——肩、上臂、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护装备,如果其材料被充分地包扎。

——被适当包扎的膝部保护架。

——伤鼻保护器,即使用硬质材料制成。

——不会对其他队员造成危险的眼镜。

——头带最宽为5厘米,由不会发生擦伤的单色棉布、软塑料或橡胶制成。

4.4.3 本条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装备.必须被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批准。

第5条  队员:受伤

5.1 在队员受伤的事件中,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

5.2 如果发生受伤时球是活球,裁判员不应鸣哨,直到控制球的队已经投篮、失去控制球、持球停止进攻或球已成死球。如果,当有必要去保护受伤队员时,裁判员可立即中断比赛。

5.3 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继续比赛,或如果他接受治疗,他必须被替换,该队必须以少于5名队员继续比赛。

5.4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经裁判员允许可进入比赛场地,在受伤队员替换前照料他。

5.5 如果医生判断受伤队员需要即时地治疗,医生不经裁判员允许可进入比赛场地。

5.6比赛期间,任一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必须被替换,该队员只有在流血已经停止并且患部或创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扎后才可返回场地。

任一队请求暂停并在记录员发出信号请求替换前, 如果受伤队员或任何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恢复了,该队员可继续比赛。

5.7已经被教练员指定为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万一受伤时可以被替换。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也有权替换相同数量的队员,如果他们想这样做的话。

第6条 队长:职责和权力

6.1 队长是一名在比赛场地上代表他的球队的队员。在比赛期间,他可与裁判员联系以获得信息。做此举要有礼貌,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和比赛计时钟停止时。

6.2如果球队抗议比赛的结果并在记录表上标有“球队抗议队长签名”栏内签名,队长应在比赛结束时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第7条 教练员:职责和权力

7.1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至少20分钟,每位教练员或他的代表应将该场比赛中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的姓名和相应的号码,以及球队的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名单交给记录员。所有在记录表上填入姓名的球队成员有权参加比赛,即使他们在比赛开始后才到达。

7.2 至少在比赛前10分钟,每位教练员应以在记录表上签字来确认已填入的他们球队成员的姓名、相应号码和教练员们的姓名。同时,他们应指明比赛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A” 队教练员应首先提供这个资料。

7.3 只允许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以及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等人在和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7.4 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在比赛期间去记录台以获得统计资料,而且只能在球成死球和比赛计时钟停止时。

7.5 只允许教练员在比赛期间保持站立。在比赛期间,他可与队员们讲话,只要他停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

7.6 如果有助理教练员,他的姓名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填入记录表内(他没必要签字)。如果教练员因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他应承担教练员的所有职责和权力。

7.7 当队长离开比赛场地时 教练员应通知裁判员担任场上队长的队员的号码。

7.8 如果没有教练员或如果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并且记录表内没有填入助理教练员(或后者不能继续工作),队长应担任教练员。如果队长必须离开比赛场地,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然而,如果他在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后必须离开,或如果他因为受伤不能担任教练员,代他作队长的替补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7.9 规则未确定罚球队员的所有情况中,教练员应指定罚球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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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0:04:16 |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比赛通则

 

第8条 比赛时间、比分相等和决胜期(加时节)

8.l 比赛应由4节组成,每节10分钟。

8.2 在第1节和第2节(第一半时)之间,第3节和第4节(第二半时)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前应有2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3 半时间的比赛休息期间应为15分钟。

8.4 在比赛预定的开始之前,应有20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5 一次比赛休息期间开始;

·比赛预定的开始之前20分钟;

·当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

8.6 一次比赛休息期间结束;

·在第1节的开始,当球在跳球中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在所有其它节的开始,当球在掷球入界后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

8.7 如果在第4节比赛时间终了时比分相等,为打破平局,需要一个或多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继续比赛。

8.8 如果结束比赛时间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之前发生了犯规,在比赛时间结束之前应执行最后的罚球。

8.9 如果作为此罚球的结果需要一个决胜期,那么,在比赛时间结束后发生的所有犯规围被视为在比赛休息期间发生的,在决胜期开始之前应执行罚球。

第9条 比赛或节的开始或结束。

9.1在跳球中,当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第1节开始。

9.2 掷球入界后,当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所有其它的节开始。

9.3 如果某一球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足5名,比赛不能开始

9.4对所有的比赛,在秩序册命名的第一队(主队)应拥有对着比赛场地的记录台左侧的球队席和它的本方球篮。

然而,如双方同意可以互换,球队席和/或球篮。

9.5在第1节和第3节前,球队有权在对方的球篮所在的半场作赛前准备活动。

9.6 为进行第二半时的比赛,球队应交换球篮。

9.7在所有的决胜湖中,球队应朝向第4节中相同的球篮继续比赛。

9.8 当结束比赛时间的比赛计时钟的信号响时,一节、决胜期或比赛应结束。

第10条 球的状态

10.1 球可以是活球或死球。

10.2 球成活球,当:

·跳球中,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罚球中,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

10.3 球成死球,当:

·任何投篮或罚球中盘时。

·球是活球,裁判员鸣哨时。

·在一次罚球中球明显不会进入球篮,且该次罚球后接着有;

——另一(多次)罚球时。

——进一步的罚则(罚球或掷球入界)时。

·比赛课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时。

·某队控制球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

·投篮中飞行的球在下述情况后被任一队的队员触及时:

——裁判员鸣哨。

——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

——24秒钟装置信号响。

10.4  出现下列情况,球不成死球如中篮得分,当:

·投篮的球在飞行,并且:

——裁判员鸣哨。

——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

——24秒钟装置信号响。

·罚球的球在飞行,裁判员因除罚球队员之外的任何规则违犯而鸣哨时。

·对方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并控制着球时,一名队员对任何对方队员犯规,并且他以连续运动完成犯规发生前已开始的投篮。

此规定不适用,并且不计得分,如果裁判员鸣哨后做了一个全新的投篮动作:

此规定不适用,并且不计得分,如果一名队员在做连续的投篮动作中,结束一节的比赛时钟信号响起或24秒钟装置信号响起。

第11条  队员和裁判员的位置

11.1 一名队员的位置由他正接触着的地面所确定。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保持当他最后接触地面时所拥有的相同位置。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和标定限制区的各线。

11.2 一名裁判员的位置的确定与一名队员的位置确定相同。当球触及裁判员时,如同触及裁判员所位于的地面一样。

第12条  跳球和交替拥有

12.1 定义

12.1.1在第1节开始jf ,一名裁判员在中圈、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之间将球抛起,一次跳球发生。

12.1.2 当双方球队各有一名或多名队员有一手或两手紧握在球上,以至不采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获得控制球时,一次争球发生。

12.2 程序

12.2.1 每一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该队本方球篮的中圈半圆内,一脚靠近中线。

12.2.2 如果一名对方队员要求占据其中一个位置,同队队员不得围绕圆圈占据相邻的位置。

12.2.3 然后裁判员应在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之间将球向上(垂直地)抛起,其高度超过任一队员跳起能达到的高度。

12.2.4 在球到达它的最高点后,球必须被一名或两名跳球队员用手拍击。

12.2.5 在球被合法地拍击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应离开他的位置。

12.2.6 在球触及非跳球队员之一或地面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得抓住球或拍击球超过两次。

12.2.7 如果球未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拍击,则应重新跳球。

12.2.8 在球已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的身体部分不得在圆圈上或圆圈(圆柱体)上方。

12.2.9 违反第12.2.1、12.2.4、12.2.5、12.2.6、和12.2.8是违例。

12.3 跳球情况

一次跳球情况发生,当:

·宣判了一次争球;

·球出界,并且裁判员们对谁是最后触及球的队员拿不准或有争执;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不成功的罚球中,双方队员罚球违例发生;

·一个活球停在球篮支架上(除去罚球之间);

·当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又没有球权时球成死球;

·在抵消了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后,没有留下其它要执行的犯规罚则,以及在第一次犯规或违例之前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时。

·除第1节外,所有节将开始时。

12.4  交替拥有

12.4.1 交替拥有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成活球的一种方法。

12.4.2 在所有跳球情况中,双方球队将交替拥有在最靠近发生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权。

12.4.3 在第1节开始的跳球后未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应开始交替拥有。

12.4.4 在任一节结束时对下一次交替拥有有权的队应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的延长部分以掷球入界开始下一节。

12.4.5 交替拥有:

·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开始。

·结束,当:

——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他合法触及时;

——掷球入界队发生违例时;

——掷球入界中活球停在球篮支架上。

12.4.6 应由指向对方球篮的交替拥有箭号来指明对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有权的队。当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结束时,箭号的方向立即反转。

12.4.7 某队在它的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违例,使该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交替拥有箭号应立即反转,指明违例的对方在下一次跳球情况中对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有权。于是将球判给场合队的对方像正常的违例(即不是交替拥有掷球入界)后一样地掷球入界继续比赛。

12.4.8 任球队犯规:

·在非第1节的一节开始之前。或

·在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

不使掷球入界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在开始一节的最初的掷球入界中,在球已被置于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之后,但在球触及场上队员之前,如果这样的犯规发生,那么,则被认为是发生在比赛时间内的并相应地被处罚。

第13条  如何打球

13.1 定义

在比赛中,球只能用手来打,并且球可向任何方向传、投、拍、滚或运,但受本规则的限制。

13.2 规定

13.2.1 带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挡或用拳击球是违例。然而,求偶然地接触到腿的任何部分,或腿的任何部分偶然地触及球,不是违例。

13.2.2 在一次传球或篮板球中,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是违例。

第14条  控制球

14.1 球队控制球开始:当该队一名队员控制一个活球(因为他正持着或运着或可处理一个活球)时。

14.2 球队控制继续,当:

·该队一名队员控制一个活球时。

·球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时。

14.3 球队控制结束,当:

·一名对方队员获得控制时。

·球成死球时。

·在投篮或罚球中球已离开队员的手时。

第15条  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

15.1 投篮或罚球是队员手中持球,然后通过空中掷向对方球篮。

拍:用手直接把球打向对方球篮。

扣:用一手或双手迫使球向下进入对方球篮。

拍和扣也被认为是投篮。

15.2 投篮动作:

·开始:当队员开始连续运动(通常先于球离手),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并且他把球投、拍或扣向对方的球篮已开始了得分尝试时。

·结束:当球已离开队员手时,如是在空中的投篮队员,并且双脚落回地面。

尝试得分的队员的手比可能被对方队员抓住,从而阻碍他得分,甚至被认为是他做了得分尝试。在这种情况下球离开队员的手不是本质的。

在跑动的合法步数和投篮动作之间没有联系。

15.3 投篮动作中的连续运动:

·当球在队员手中停留并已开始投篮动作(通常是向上的)时开始。

·在投篮尝试中须包括队员的手臂和/或身体运动。

·当球已离开队员的手或如果做了一个全新的投篮动作则结束。

第16条  球中篮和它的得分值

16.1 定义

16.1.1 当活球从上方进入球篮并停留在球篮内或穿过球篮是球中篮。

16.1.2 当有极少部分的球体在篮圈中并在篮圈水平面以下时,就认为球在球篮中。

16.2 规定

16.2.1 球已进入球篮,对投篮的队按如下计得分:

·一次罚球中篮计1分。

·从2分投篮区域中篮计2分。

·从3分投篮区域中篮计3分。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在球已触及篮圈后,在球进入球篮之前被一名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合法触及,中篮计2分。

16.2.2 如果队员意外地将球投入该队的本方球篮,中篮计2分,如同对方队的场上队长得分一样地记录。

16.2.3 如果队员故意地将球投入该队的本方球篮,这是违例,中篮不计得分。

16.2.4 如果队员使整个球从下方穿过球篮,这是违例。

第17条  掷球入界

17.1 定义

由界外队员将球传入比赛场地内时,掷球入界发生。

17.2 程序

17.2.1 裁判员必须将球递交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或置于他可处理。他也可将球抛或反弹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只要:

·裁判员距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不超过4米。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是在裁判员指定的正确地点。

17.2.2 队员应在裁判员指定的最靠近违犯或比赛中止的地点执行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

17.2.3 只有在下列情况中,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的延长部分执行掷球入界:

·在非第1节的所有节的开始。

·由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引起的罚球之后。

在第4节的最后2分钟和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在后场拥有球权的队准予了暂停之后。

队员应将双脚骑跨在中线的延长部分并有权将球传给场上的任一地方的同队队员。

17.2.4 控制活球队的队员或有掷球入界权队的队员发生侵人犯规后,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最靠近犯规的地点执行。

17.2.5 每当球进入球篮,但该投篮或罚球无效,则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执行。

17.2.6投篮成功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后:

·非得分队的任一队员应在中篮得分的端线任一地点掷球入界。这也适用于成功的投篮或成功的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的一次暂停或任一比赛的中止之后,在裁判员将球递交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或将球置于他可处理后。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可横向移动和/或后移和球可在端线上或端线后的同队队员之间传递,但是,当界外第一位队员可处理球时,5秒钟计算开始。

17.3 规定

17.3.1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不应:

·球离手超过5秒钟。

·球在手中时步入场内。

·掷球入界的球离手后,使球触及界外。

·在球触及另一队员前,在场上触及球。  

·直接使球进入球篮。

·球离手前或离手时,从指定的掷球入界地点在一个或两个方向上横向移动总距离超过总共1米。然而,只要情况许可,他从界线后退多远后都可以。

17.3.2 其他队员不应:

·在球被掷过界线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过界线。

·当界线外侧掷球入界地点的无障碍物区少于2米时,靠近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在1米之内。

违犯第17.3款是违例。

17.4 罚则

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原掷球入界的地点掷球入界。

第18条  暂停

18.1 定义

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请求中断比赛时要登记的暂停。

18.2 规定

18.2.1 每次暂停应持续1分钟。

18.2.2 一次暂停可以在一次暂停机会期间被准予。

18.2.3一次暂停机会开始,当:

·球成死球,比赛计时钟停止,以及当裁判员结束了与记录台的联系时。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后球成死球时。

·投篮得分时,对于非得分队。

18.2.4  一次暂停机会结束,当:队员在掷球入界或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可处理球时。

18.2.5  在第一半时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2次暂停;在第二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暂停,以及每一决胜期的任何时间可准予1次暂停。

18.2.6  未用过的暂停不得遗留给下一个半时或决胜期。

18.2.7 除了对方队员投篮得分并且没有宣判犯规或违例后准予的暂停外,应给首先提出暂停请求的教练员的队登记暂停。

18.3 程序

18.3.1 只要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有权请求暂停。他应与记录员建立视觉联系或亲自到记录员处清楚地要求暂停,并用手做出适当的常规手势。

18.3.2 一次暂停请求只可在记录员发出该次暂停请求的信号之前被撤销。

18.3.3 暂停:

·当裁判员鸣哨并给出暂停手势时开始。

·当裁判员鸣哨并招呼球队回到比赛场地上时结束。

18.3.4 暂停机会一开始,记录员就应发出他的信号,通知裁判员已提出了暂停请求。

如果某队已请求了要登记的暂停,在对方投篮得分时,计时员应立即停止比赛计时钟并发出他的信号。

18.3.5 在暂停期间以及第2节、第4节或每一决胜期开始之前的比赛休息期间,队员们可以离开比赛场地并坐在球队席上,被允许在球队席区域内的人员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只要这些球队成员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附近。

18.3.6  如果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球置于罚球队员可处理之后,一次暂停被请求了,这次暂停应被准予任一队,如果:

·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

·随后还有在中线延长部分的掷球入界。

·在多次罚球之间宣判了犯规。这种情况下,多次罚球应完成,在新的犯规罚则执行之前准予暂停。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次犯规。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新的犯规罚则之前准予暂停。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次违例。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掷球入界之前准予暂停。

如果一个以上的犯规罚则造成连续的罚球单元和/或球权,每个单元分别处理。

18. 3.7 在第4节的最后2分钟或每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在一次投篮成功后比赛计时钟停止时,得分的队不应被准予一次暂停,除非:

·裁判员已中断了比赛。

·非得分队被准予了暂停或替换。

第19条  替换

19.1 定义

替补队员请求中断比赛成为队员是一次替换。

19.2 规定

19.2.1 在替换机会期间球队可以替换队员。

19.2.2 一次替换机会开始,当:

·球成死球,比赛计时钟停止,以及当裁判员已结束了与记录台的联系时。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后,球成死球时。

·在第4节的最后2分钟或每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投篮得分时,对于非得分队。

19.2.3 一次替换机会结束,当:队员在掷球入界或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可处理球时。

19.2.4 队员已成为替补队员和替补队员已成为队员,分别不能重新进入比赛或离开比赛,直到一个比赛的计时钟运行片段之后球再次成死球为止。除非:

·某队场上队员已被减缩到少于5名。

·作为纠正失误的结果,拥有罚球权的队员已被合法地替换后坐在球队席上。

19.3 程序

19.3.1 只有替补队员有权请求替换。他(不是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应到记录台清楚地要求替换,用手做出适当的常规手势或坐在替换椅子上。他必须立即做好比赛的准备。

19.3.2 一次替换请求只可在记录员发出该次替换请求的信号之前被撤销。

19.3.3 替换机会一开始,记录员就应发出他的信号通知裁判员已提出了替换请求。

19.3.4 替换队员应停留在界线外,直到裁判员给出替换手势和招呼他进入比赛场地。

19.3.5 已被替换队员不必向裁判员或记录员报告,允许他直接去他的球队席。

19.3.6 替换应尽可能快地完成。已发生第5次犯规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必须立即被替换(大约30秒钟)。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有不合理的延误,应给违犯的队登记一次暂停。如果该队没有剩余的暂停,可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B’)。

19.3.7 如果在一次要登记的暂停或比赛休息期间中请求替换,该替补队员必须在进入比赛前向记录员报告。

19.3.8 罚球队员必须被替换,因为:

·他受伤了。

·他已发生第5次犯规。

·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

罚球必须由替补队员执行,直到他已经在下一个计时钟运行片段比赛后,才能再次被替换。

19.3. 9  如果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球置于罚球队员可处理之后,一次替换被请求了,这次替换应被准予任一队,如果:

·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

·最后还有在中线延长部分的掷球入界。

·在多次罚球之间宣判了犯规。这种情况下,多次罚球应完成,在新的犯规罚则执行之前允许替换。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犯规。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新的犯规罚则之前允许替换。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在球成活球前宣判了一起违例。这种情况下,在执行掷球入界之前允许替换。

如果一个以上的犯规罚则造成连续的罚球单元,每个单元分别处理。

19.3.10 在第4节的最后2分钟或每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在一次成功的投篮后比赛计时钟停止时,不允许得分队替换,除非:

·裁判员中断比赛

·非得分队被准予了暂停或替换。

第20条  比赛因弃权告负

20.1 规定

球队由于弃权应使比赛告负,如果:

·在预定的开始时间后15分钟,球队不到场或不能使5名队员入场准备比赛。

·它的行为阻碍比赛继续进行。

·在主裁判员通知比赛后拒绝比赛。

20.2 罚则

20.2.1 判给对方队获胜,且比分为20:0。此外,弃权的队在名次排列中应得0分。

20.2.2 对于两场比赛(主和客)总分定胜负的一组比赛和季后赛(三战定胜负),在第一场、第二场或第三场比赛中弃权的队应使该组比赛或季后赛因“弃权”告负。这不是用于季后赛(五战定胜负)。

第21条  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

21.1 规定

在比赛中,如果某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少于2名,该队由于缺少队员应使比赛告负。

21.2 罚则

21.2.1 如判获胜的队领先,则在比赛停止时的比分应有效。如判获胜的队不领先,则比分赢记录为2:0,对该队有利。此外,缺少队员的队在名次排列中应得1分。

21.2.2 对于两场比赛(主和客)总分定胜负的一组比赛,在第一场或第二场比赛中缺少队员的队应使该组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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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违例

第22条  违例

22.1 定义

违例是违犯规则。

22.2 罚则

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第23条  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23.1 定义

23.1.1 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接触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除队员以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时,即是队员出界。

23.1.2 当球触及了下列物体是球出界:

·在界外的队员和任何其他人队员。

·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任何物体。

·篮板支撑架、篮板背面或比赛场地上方的任何物体。

23.2 规定

23.2.1 在球出界、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而出界之前,最后触及球或被球触及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23.2.2 如果球出界是由于触及了界线上或界线外的队员或被他所触及,是该队员使球出界。

23.2.3 在争球期间,如果队员移动到界外或他的后场,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24条  运球

24.1 定义

24.1.1 当在场上已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滚或运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次触及球为运球开始。

当队员双手同时触及球或允许球在一手或双手中停留时运球结束。

在运球的时候球可被掷向空中,只要掷球的队员用手再次触及球之前球触及地面或另一队员。

当球不与队员的手接触时,队员可行进的步数不受限制。

24.1.2 队员偶然地失掉和随后在场上恢复控制活球,被认为是漏接球。

24.1.3 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连续的投篮。

·一次运球的开始或结束时漏接球。

·从其他队员的附近用拍击球来试图获得控制球。

·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拦截传球并获得控制球。

·只要不发生带球走违例,将球在两手之间抛接并在球触及地面前允许在手中停留。

24.2 规定

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在两次运球之间他在场上已失去了控制活球以后,由于:

·投篮。

·被对方队员触及球。

·传球或漏接,然后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触及。

第25条  带球走

25.1 定义

25.1.1 当队员在场上持着一个活球,其一脚或双脚超出本规则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动是带球走。

25.1.2 在场上正持着一个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一方向踏出一次或多次,而其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为旋转(合法移动)。

25.2 规定

25.2.1 对在场上接住活球的队员确立中枢脚

·双脚站在地面上时:

——一脚抬起的瞬间,另一脚成为中枢脚。

·移动或运球时:

——如果一脚正触及地面,该脚成为中枢脚。

——如果双脚离地和队员双脚同时落地,一脚抬起的瞬间,则另一脚成为中枢脚。

——如果双脚离地和队员一脚落地,于是,该脚成为中枢脚。如果队员跳起那只脚并同时落地停止,那么,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25.2.2 对在场上控制了活球并已确立中枢脚的队员的带球行进

·双脚站在地面上时: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传球或投篮,队员可跳起中枢脚,但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脚不得落回地面。

·移动时:

——传球或投篮,队员可跳起中枢脚并一脚或双脚同时落地。但一脚或双脚抬起后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脚不得落回地面。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停止时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哪只脚都不得抬起。

——传球或投篮,一脚或双脚可提起,但在球出手前不得落回地面。

25.2.3 队员跌倒、躺或坐在地面上

·当一名队员持球跌倒在地面上或躺或坐在地面上获得控制球是合法的。

·如果而后该队员在持着球滑动、滚动或试图站起来是违例。

第26条  3秒钟

26.1 规定

26.1.1 当某队在前场控制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正在运行时,该队的队员不得停留在对方队的限制区内超过持续的3秒钟。

26.1.2 队员在下列情况下应被默许:

·他试图离开限制区。

·他在限制区内,当他或他的同队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并且球正离开或恰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时。

·他在限制区内已接近3秒钟时运球投篮。

26.1.3 为证实队员自身位于限制区外,他必须将双脚置于限制区外的地面上。

第27条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27.1 定义

一名队员在场上正持着活球,这时对方队员处于积极的防守位置,距离不超过1米,该队员是被严密防守。

27.2 规定

一名被严密防守的队员必须在5秒钟内传、投或运球。

第28条  8秒钟

28.1 定义

28.1.1 某队的后场由该队本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该队本方球篮后面端线、两条边线和中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组成。

28.1.2 某队的前场由对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对方球篮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距对方球篮最近的中线内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组成。

28.1.3 球进入该队的前场,当:

·球触及前场时。

·球触及有部分身体触及前场的队员或裁判员时。

28.2 规定

28.2.1 每当一名队员在他的后场获得控制活球时,他的队必须在8秒钟内使球进入他的前场。

28.2.2 当先前已控制球的队由于下列情况的结果被判在后场掷球入界时,8秒钟周期应以任何剩余的时间继续:

·球出界了。

·一名同队队员受伤了。

·一次跳球情况。

·一次双方犯规。

·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抵消。

第29条  24秒钟

29.1 规定

29.1.1 每当一名队员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时,他的队必须在24秒钟内尝试投篮。

在24秒钟内,为构成一次投篮:

·在24秒钟装置的信号发出前,球必须离开队员的手,而且

·球离开了队员的手后,球必须触及篮圈或进入球篮。

29.1.2 当一次投篮尝试临近24秒钟周期结束和球在空中时信号响起:

·如果球进入球篮,没有违例发生,信号应被忽略并且记中篮得分。

·如果球触及篮圈但未进入球篮,没有违例发生,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如果球撞击篮板(不是篮圈)或未碰篮圈,一次违例发生,除非对方队员即时和清楚地获得了控制球,在此种情况下,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关系到干涉得分和干扰的所有限制应适用。

29.2 程序

29.2.1 如果裁判员因为任何正当的与任一队无关的原因(24秒钟装置错误的复位等)、或与控制球队的对方有关的原因停止比赛,一个新的24秒钟周期和球权应判给先前已控制球的队。

然而,如果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对方将被置于不利,24秒钟装置应从中断的时间继续。

29.2.2如果某队已控制球或双方都未控制球时24秒钟装置错误地发出信号,此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然而,如果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控制球队已被置于不利,比赛应被停止,24秒钟装置应被校正并且把球判给该队。

29.2.3 罚则

应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最靠近比赛被裁判员停止的地点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

第30条  球回后场

30.1 定义

30.1.1 球进入某队的后场,当:

·球触及后场。

·球触及有部分身体与后场接触的队员或裁判员。

30.1.2 球已被非法地回到后场,当控制活球队的队员是:

·在他的前场最后触及球,而后该队员或同队队员在他的后场首先触及球。

·在他的后场最后触及球,而后球触及前场,接着,并被在后场的该队员或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这个限制适用于在某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掷球入界。

30.2 规定

控制活球的队员不得使球被非法地回到他的后场。

第31条  干涉得分和干扰

31.1 定义

投篮或罚球

·开始:当球离开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的手时。

·结束:当球处于下列情况时:

——从上方直接进入球篮并且停留其中或穿过球篮。

——不再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

——触及篮圈。

——触及地面。

——成为死球。

31.2 规定

31.2.1 干涉得分发生在投篮中:当一名队员触及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的球时,并且:

·球在下落飞向球篮中。

·在球已碰击篮板后。

31.2.2 干涉得分发生在罚球中:当一名队员触及飞向球篮的、触及篮圈前的球时。

31.2.3 干涉得分限制适用到:

·在投球中球不再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

·球已触及篮圈。

31.2.4 干扰发生在投篮中,当:

·球与篮圈接触时队员触及球篮或篮板。

·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

·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触及球或球篮并阻止球穿过球篮。

·防守队员使得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已妨碍球进入球篮。

·进攻队员使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使球进入球篮。

31.2.5 干扰发生:在罚球中,当:

·在一次罚球(随后有进一步的罚则)中,球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时,一名队员触及球、球篮或篮板。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在球与篮圈接触时,队员触及球篮或篮板。

·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球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和球已触及篮圈之后,一名防守队员使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已妨碍球进入球篮。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球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和球已触及篮圈之后,一名防守队员使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定,这种手段已使球进入球篮。

31.2.6 投篮的球在飞行时和:

·在一名裁判鸣哨之后。

·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起之后。

在球已触及篮圈后仍有进入球篮的可能性时,队员不得触及球。

涉及干涉得分和干扰的所有限制应适用。

31.3 罚则

31.3.1 如果一名进攻队员发生违例,不判给的分。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31.3.2 如果一名防守队员发生违例。应判给进攻的队:

·当球在罚球中出手时,得1分。

·当球在2分投篮区域出手时,得2分。

·当球在3分投篮区域出手时,得3分。

得分的判给就好像球已进入球篮。

31.3.2  在最后一次或仅一次的罚球中如果防守队员违例,应判给进攻的队得1分,随后执行防守队员技术犯规的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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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0:05:19 | 只看该作者
第六章  犯 规

 

第32条  犯规

32.1 定义

32.1.1 在一场篮球比赛中,10名队员快速移动在一个有限的空间内,身体接触不可避免。

32.1.2 犯规是对规则的违犯,含有与对方队员的非法身体接触和/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32.1.3 一个队可被宣判任何数量的犯规,不考虑罚则,犯规者的每一犯规应被登记,记入记录表并相应地被处罚。

第33条  接触:一般原则

33.1 圆柱体原则

圆柱体原则定义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队员占据一个假想的圆柱体内的空间。它包括该队员上面的空间,并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双掌。

·后面由臀部,和

·两侧由双臂和双腿的外侧。

双手和双臂可以在躯干前伸展,其肘部的双臂弯曲不超过双脚的位置,因此两前臂和双手是举起的。他的双脚间的距离因按照他的高度变化。(图5)

33.2 垂直原则

在比赛中,每一队员都有权占据未被对方队员已经占据的任何场上位置(圆柱体)。

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空间和当他在此空间内垂直起跳的上方空间。

队员一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离开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就对此接触负责。

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在他的圆柱体内)或在他自己的圆柱体内把双手和双臂伸展在他的上方,则不必判罚。

无论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进攻队员不应用下列方式与处于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发生接触。

·用他的手臂为自己创造额外的空间(清除障碍)。

·在投篮时或刚投篮之后伸展他的双脚或双臂去造成接触。

33.3 合法防守位置

一名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当:

·他正面对他的对手,并且

·他的双脚着地。

合法防守位置从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在他上方(圆柱体)伸展。他可将他的双臂和双手举过头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须在假想的圆柱体内是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势。

33.4 防守控制球的队员

当防守控制(正持着或运着)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每当对方队员在持球队员面前占据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甚至是一瞬间完成的),持球队员必须料到被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防守队员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必须在占据位置前没有造成接触。

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移动以便防守他的对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双臂、双肩、双髋或双腿,并通过这样做来造成接触以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当裁决阻挡/撞人情况涉及持球队员时,裁判员应运用下列原则:

·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双脚着地来建立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防守队员为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静立、垂直起跳、侧移或后移。

·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瞬间离地,只要该移动是侧向或向后的,不朝向持球队员。

·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上,在这样情况下,防守队员将被以为是已经先在接触地点了。

·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队员可以在他的圆柱体之内转身,以缓和任何冲撞或避免受伤。

如发生任何上述情况,应以为持球队员已经造成了犯规。

33.5 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球场上自由地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一队员已经占据的位置。

当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防守队员不能如此靠近和/或如此快地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中占据一个位置,以致后者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防守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如果一名防守队员在占据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中不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他对该接触负责。

一旦一名防守队员已经建立了一个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为防守对方队员他可移动。他不得为了阻止对方队员从他身边通过而在他的路径中伸展臂、肩、臀或腿。他可以在他的圆柱体内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并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33.6 腾空的队员

从球场某地点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再落回同一地点。

他有权落在场上的另一地点,只要落地点和起跳和落地点之间的直接通道在起跳的时间尚未被对方队员占据。

如果一名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他的动量使其接触了在落地地点之外已占据了一个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此接触负责。

在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对方队员不得移动到他的路径上。

移动到腾空队员的身下并造成接触,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3.7 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掩护是试图延误或阻止一名没有球的对方队员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合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接触时是静止的(在他的圆柱体内)。

·发生接触时双脚着地。

非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没有给出足够的距离。

·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手没有重视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内做掩护(前方的或侧方的),做掩护的队员可按自己的意愿靠近对手已建立掩护,只要没有接触。

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做掩护的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掩护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如果对手在移动中,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做掩护的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的队员能通过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免掩护。

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与已经建立掩护的队员的任何接触,由被合法掩护的队员负责。

33.8 撞人

撞人是有球或无球的队员推进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非法身体接触。

33.9 阻挡

阻挡是阻碍有球或无球对方队员行进的非法的身体接触。

如果试图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他发生了一起阻挡犯规。

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它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对所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圆柱体之外是合法的。但当对方队员试图通过时,它们必须被移动到他的圆柱体之内。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圆之体之外并发生接触,这是阻挡或拉人。

33.10 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这是持球的进攻队员犯规:

·为了获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或防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下列原因“推开”防守队员是犯规: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

33.11 居中策应

垂直原则(圆柱体原则)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和看守他的防守队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位置(圆柱体)的权利。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或髋将他的对方队员挤出位置,或用伸展的肘、臂、膝、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去干扰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是犯规。

33.12 背后非法防守

背后非法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身体接触。防守队员正试图去抢球的事实,不证明从背后与对方队员发生接触是正当的。

33.13 拉人

拉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的非法身体接触。这种接触(拉人)能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来发生。

33.14 推人

推人是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控制或未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

第34条  侵人犯规

34.1 定义

侵人犯规是队员与对方队员的接触犯规,无论球是活球或是死球。

队员不应通过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髋、腿、膝或脚来拉、阻挡、推、撞、绊、阻止对方队员行进;以及不应将其身体弯曲成“反常的”姿势(超出他的圆柱体);也不应放纵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动作。

34.2 罚则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

34.2.1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

·由非犯规的队在最靠近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犯规的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则应运用第41条(全队犯规:处罚)。

34.2.2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按下列所述判给投篮队员若干罚球:

·如果投篮成功,应计得分并判给1次追加的罚球。

·如果从2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从3分投篮区域的投篮不成功,应判给3次罚球。

·在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或当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或恰好响之前,队员被犯规了,此时球仍在该队员手中,并且投篮成功,不应计得分,应判给2次或3次罚球。

第35条  双方犯规

35.1 定义

双方犯规是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大约同时相互发生侵人犯规的情况。

35.2 罚则

35.2.1 应给每一犯规队员登记一次侵人犯规。不判给罚球。

35.2.2 如果在双方犯规的同一时间出现的情况不同,比赛应按下列所述重新开始:

·投篮有效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得分,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

·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36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 定义

36.1.1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一名队员不是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发生的接触犯规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1.2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贯穿整场的比赛中必须解释一致。

36.1.3 裁判员必须只判断动作。

36.1.4 判断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应运用如下原则:

·如果一名队员不努力去抢球并发生接触,这是一起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如果一名队员在努力抢球中造成过分的接触(严重犯规),则该接触应被判定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如果一名队员在做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争抢)发生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 罚则

36.2.1 应给犯规队员登记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36.2.2 罚球应判给被犯规的队员,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场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判给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第37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 定义

37.1.1 队员、替补队员、被逐出的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任何恶劣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1.2 一名队员被登记了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时,该队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7.1.3 教练员也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当:

·由于他自身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登记了2次技术犯规(‘C’)时。

·由于球队席人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结果而被累计登记了3次技术犯规(‘B')或3次技术犯规的组合中,其中有一次是登记教练员自身(‘C’)时。

37.1.4 如果队员或教练员在37.1.2或37.1.3情况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应只处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技术犯规。对取消比赛资格不执行追加的罚则。

37.1.5  已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应由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接替。如果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应由队长接替。

37.2 罚则

37.2.1 应给犯规者登记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37.2.2 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取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或者,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7.2.3 罚球应判给:

·任一对方队员,就一次非接触犯规来说。

·被犯规的队员,就一次接触犯规来说。

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37.2.4 罚球的次数应按如下规定:

·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或如果是一次技术犯规:应判给2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如果中篮应计得分并加判给1次罚球。

·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发生犯规并没有得分:应判给2或3次罚球。

第38条  技术犯规

38.1 行为规定

38.1.1 比赛的正当行为要求双方球队的成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记录台人员以及技术代表有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38.1.2 每个球队应尽最大的努力去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的要求。

38.1.3 任何故意的或一再的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规则的精神,应被以为是一次技术犯规。

38.1.4 裁判员可以通过警告或甚至宽容那些明显是无意的并不直接影响比赛的、属管理性质的小的技术违纪来阻止技术犯规,除非在警告后重复出现同样的违犯。

38.1.5 如果在球成活球后发现了一起技术违犯,比赛应停止并登记一起技术犯规。如同技术犯规已发生在被登记时一样地执行罚则。在技术犯规与比赛停止之间的间隔无论发生了什么应有效。

38.2暴力行为

38.2.1 比赛中可能发生的与体育道德精神和公正竞赛相违背的暴力行为。裁判员应立即制止,如有必要,通过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来制止。

38.2.2 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之间在比赛场地上或其附近发生暴力行为,裁判员应采取必要的行动去制止他们。

38.2.3 任一上述的人员以十分恶劣的行为侵犯对方队员或裁判员时,应被取消比赛资格。裁判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竞赛的组织部门。

38.2.4 保安人员可以进入比赛场地,只要裁判员要求这样做。然而,如果带有明显采用暴力行为的意图的观众进入球场,保安人员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球队和裁判员。

38.2.5 所有其他区域,包括入口、出口、过道、休息室等,由竞赛组织部门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保安人员管辖。

35.2.6 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能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

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应立即给违犯队的教练员一次警告。

如果重复该行为,应立即宣判有关的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裁判员所做的决定是最终的,不能被争辩或漠视。

38.3 定义

38.3.1 技术犯规是包含(但不限于)行为性质的队员非接触犯规。

·不顾裁判员的警告。

·没有礼貌地触犯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球队席人员。

·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流中没有礼貌。

·使用很可能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语言和举止。

·戏弄对方队员或在他的眼睛附近摇手妨碍其视觉。

·在球穿过球篮之后,故意地触及球或通过阻止迅速地掷球入界以延误比赛。

·阻碍迅速地执行掷球入界以延误比赛。

·倒下以伪造一次犯规。

·悬吊在篮圈上,致使队员的重量由篮圈支撑,除非扣篮后,队员瞬间地抓住篮圈,或者,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他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由一名防守队员干涉得分或干扰,应判给进攻的队1分,随后给防守队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罚则。

38.3.2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技术犯规是与裁判员、技术代表、记录台人员或对方队员交流中没有礼貌或触犯他们的犯规,或是一次程序上的或管理性质的违犯。

38.4 罚则

38.4.1 如果一次技术犯规发生:

·由一名队员,应给他登记一次技术犯规,作为队员犯规并作为全队犯规之一计数。

·由一名教练员(‘C’)、助理教练员(‘B’)、替补队员(‘B')或随队人员(‘B'),给教练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并不作为全队犯规之一计数。

38.4.2 应判给对方队员2次罚球,以及随后:

·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在中圈跳球开始第1节。

第39条  打架

39.1 定义

打架是两名或多名人员(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之间的相互斗殴。

本条款仅适用于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界限的替补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和随队人员。

39.2 规定

39.2.1 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离开球队席区域的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2.2在打架中或在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允许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在这种情况中,他不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2.3 如果教练员和/或助理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并不协助或试图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他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39.3 罚则

39.3.1 不论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的数量有多少,应给教练员登记一次单一的技术犯规(‘B’)。

39.3.2 如果双方球队的成员在本条规定下被取消比赛资格并且没有其它要执行的犯规罚则,比赛应按下面所述重新开始:

如果在比赛因打架而停止的同一时间:

·投篮得分并有效,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如果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39.3.3 所有的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应按照B.8.3款所描述的记录并不作为全队犯规计数。

39.3.4 在打架情况之前发生的所有犯规罚则,应按第42条(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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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一般规定

第40条  队员5次犯规

40.1 一名队员已发生5次侵人犯规和/或技术犯规,主裁判员应通知本人并必须立即离开比赛。他必须在30秒钟内被替换。

40.2 先前已发生了第5次犯规的队员的犯规,被认为是一名逐出的队员的犯规,并登记在教练员名下和在记录表上记入“B”。

第41条  全队犯规:处罚

41.1 定义

41.1.1 在一节中某队已发生了4次全队犯规时,该队是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

41.1.2 在比赛休息期间发生的所有全队犯规应被以为是随后一节或决胜期的一部分。

41.1.3 在决胜期内发生的所有全队犯规应被以为是发生在第4节内的。

41.2 规定

41.2.1 当某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时,所有随后发生的对未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的侵人犯规应被判2次罚球,代替掷球入界。

41.2.2 如果控制活球队的队员或拥有球权队的队员发生了侵人犯规,这样的犯规应判对方队员掷球入界。

第42条  特殊情况

42.1 定义

在一起违犯后的同一个停止比赛计时钟期间又发生了一次或多次犯规时,可能出现特殊情况。

42.2 程序

42.2.1 应登记所有的犯规,并区分出所有的罚则。

42.2.2 应确定所有犯规发生的次序。

42.2.3 双方球队所有相等的罚则和所有双方犯规的罚则应被抵消。一旦罚则已被抵消,就认为它们从未发生过。

42.2.4 作为还要执行的最后罚则一部分的拥有球的权利,应取消任何先前的拥有球的权利。

42.2.5 在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或在掷球入界中,一旦球已成为活球,那么该罚则就不再能用来抵消另一罚则。

42.2.6 所有留下的罚则应按它们被宣判的次序执行。

42.2.7 如果双方球队抵消了相等的罚则后,没有留下其它要执行的罚则,比赛应按下面所述重新开始:

如果在第1次违犯的大约同一时间:

·投篮得分并有效,应将球判给非得分队从端线的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某队已控制了球或拥有球权,应将球判给该队在最靠近第1次违犯的地点掷球入界。

·任一队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43条  罚球

43.1 定义

43.1.1 一次罚球是给与一名队员从罚球线后的半圆内的位置上,在无争抢的情况下得1分的机会。

43.1.2 由一次单一的犯规罚则带来的所有罚球和/或随后的球权被定义为一个罚球单元。

43.2 规定

43.2.1 当宣判了一起侵人犯规,其罚则是判给罚球时:

·受到侵犯的队员应执行罚球。

·如果受到侵犯的队员被请求替换,在离开比赛前他必须执行罚球。

·如果被指定执行罚球的队员由于受伤、已发生他的第5次犯规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必须离开比赛,他的替补队员应执行罚球。如果没有有效的替补队员,任一同队队员应执行罚球。

43.2.2 当宣判了一起技术犯规时,对方队的任一成员应执行罚球。

43.2.3 罚球队员:

·应在罚球线后并在半圆内占据一个位置。

·可用任何方式罚篮,在此举中,球从上方进入球篮或球触及篮圈。

·当裁判员将球置于他可处理时,在5秒内应将球出手。

·不应触及罚球线或进入限制区,直到球已进入球篮或已触及篮圈。

·不应做假动作罚球。

43.2.4 在抢罚球篮板球位置中,队员们有权占据这些空间的交错位置,该位置被看作是1米深(图6)。

这些队员们:

·不应占据他们无权占据的抢篮板球位置。

·不应在球离开罚球队员的手前进入限制区、中立区域或离开抢篮板球位置。

·罚球队员的对方队员不应用他的行为扰乱罚球队员。

43.2.5 不在抢罚球篮板球位置中的队员们应留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后面和3分投篮线后面,直到球触及篮圈或罚球结束。

43.2.6 在罚球后接着有另一罚球单元或一次掷球入界,所有队员应在罚球线延长部分后面和3分投篮线后面。

违犯第42.2.3、43.2.4、43.2.5或43.2.6是违例。
43.3 罚则

43.3.1 如果罚球队员发生了一起违例:

·如果中篮,应不计得分。

·任何其他队员在罚球队员发生违例以前、大约同时或之后发生的任何其它队员违例应不究。

应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除非还要执行后续的罚球或球权。

43.3.2 如果罚球成功并且除罚球队员外的任一队员发生了违例:

·如果中篮。应计得分。

·违例应不究。

如果发生在最后一次或仅用一次的罚球中,应将球判给对方队员从端线任何地点掷球入界。

43.3.3 如果罚球不成功并且违例发生:

·由罚球队员的同队队员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应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延长部分掷球入界,除非该队有进一步的球权。

·由罚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应判给罚球队员一次代替的罚球。

·由双方球队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第44条  可纠正的失误

44.1 定义

如果某条规则仅在下列情况下列中被无意地忽视,裁判员可纠正某失误:

·判给不应得的罚球。

·没有判给应得的罚球。

·不正确地判给得分或取消得分。

·允许不该罚球的队员执行罚球。

44.2 程序

44.2.1 为使上述提到的失误是可纠正的,必须在失误后且启动了比赛计时钟之后的第一次死球后球成活球之前被裁判员、技术代表或记录台人员认出。

44.2.2 发现一起可纠正的失误时,裁判员可立即停住比赛,只要不把任一队置于不利。

44.2.3 在失误发生了之后和失误的认出之前,已发生了任何犯规、得分、用去的时间和附加的活动,不应被取消。

44.2.4如果失误造成不应得的罚球,作为失误的结果而执行的罚球应被取消,并且比赛应按下列所述重新开始:

·如果失误之后比赛计时钟没有开动,应将球判给罚球被取消的队掷球入界。

·如果失误之后比赛计时钟已开动并且:

——在失误被发现时间控制球(或拥有球权)的队与失误发生时间控制球的队是同一队;或

——在失误被发现时间任一队都没有控制球。

应将球判给在失误时间拥有球权的队。

·如果比赛计时钟已开动,并且在失误被发现时间控制球(或拥有球权)的队是在失误发生时间控制球的队的对方,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如果比赛计时钟已开动,并且在失误被发现时间包含罚球的犯规罚则已被判给,罚球应执行,并将球判给在失误发生时间控制球的队掷球入界。

44.2.5如果失误造成没有判给应得的罚球:

·从失误发生以来,如果球权没有改变,在失误纠正后应如同任何正常的罚球后一样地重新开始比赛。

·在错误地判给了掷球入界的球权之后,如果同一队得分,则失误应不究。

44.2.6 在错误地判给或取消得分纠正之后,比赛应在为纠正失误而被中断的地点,由为纠正失误而比赛被停止时拥有球权的队重新开始。

44.2.7 如果失误造成不该罚球的队员执行了罚球,作为失误结果的罚球应被取消,并应将球判给对方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球入界。

44.2.8  一旦发生被发现了并仍是可纠正的:

·如果在失误的纠正中涉及到的队员已被合法替换后坐在球队席上(不是已被取消比赛资格或已发生他的第5次犯规),他必须重新进入比赛场地参加失误的纠正(此时他成为一名队员)。

在完成纠正后,他须留在比赛中,除非已再次请求了一次合法的替换,在此情况下该队员可以离开比赛场地。

·如果该队员由于已发生了第5次犯规或被取消比赛资格已被替换,他的替补队员必须参加失误的纠正。

44.2.9 主裁判员已在记录表上签字后,可纠正的失误不能被纠正。

44.2.10 记录员记录或计时员计时中的任何失误和错误,包括比分、犯规次数、暂停次数或消耗或忽略的时间,可由裁判员们在主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字前的任何时间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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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职责和权力

 

第45条  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

45.1 裁判员应是一名主裁判员和一名或两名副裁判员。他们由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协助。

45.2 记录台人员应是一名记录员、一名助理记录员、一名计时员和一名24秒钟计时员。

45.3 一名技术代表应坐在记录员和计时员之间。比赛中他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记录台人员的工作,并协助主裁判员和副裁判员使比赛顺利进行。

45.4 担任一场比赛的裁判员不应与场上任一队有任何方式的联系。

45.5 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应按照这些规则来指导比赛并无权改变这些规则。

45.6 裁判员的服装应有裁判衫、黑色长裤、黑色袜子和黑色篮球鞋组成。

45.7 裁判员和记录台人员应着装一致。

第46条  主裁判员的职责和权力

主裁判员应:

46.1 检查和批准在比赛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46.2 指定正式的比赛计时钟、24秒钟装置、计秒表并确认记录台人员。

46.3 从主队提供的至少2个用过的球中挑选比赛球。如果2个球中没有一个适宜作为比赛球,他可挑选最好质量的合用的球。

46.4 不允许任何队员佩戴可能对其他队员造成伤害的物品。

46.5 执行跳球开始第1节和管理掷球入界开始所有其它节。

46.6 当情况需要时有权停止比赛。

46.7 有权判定某队弃权。

46.8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或在任何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仔细地审查记录表。

46.9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认可和在记录表上签字,终止裁判员对比赛的管理和联系。裁判员应在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此时他们的权力应开始,当裁判员批准比赛时间结束时他们的权力应结束。

46.10 在早于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或在比赛时间结束和核查及在记录表上签字之间发生了任何弃权或队员、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主裁判员必须在签字之前在记录表的反面记录该事件。在这种情况下,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必须向竞赛的组织部门送交详细的报告。

46.11 每当有必要或裁判员的意见不一致时做出最终的决定。为做出最终的决定,他可与副裁判员、技术代表和/或记录台人员商量。

46.12 在他在记录表上签字之前,有权运用技术设备决定每一节或任一决胜期结束时的最后一投是否在比赛时间内。

46.13  有权对本规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事项做出决定。

第47条  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47.1 裁判员有权对不论发生在界线内或界线外包括记录台、球队席以及紧靠线后的区域所发生的对规则的违犯作出宣判。

47.2 当发生一起违犯规则、一节结束或裁判员发现有必要中断比赛时,裁判员应鸣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篮、一次成功的罚球之后或当球成活球时,裁判员不应鸣哨。

47.3 当判定身体接触或违例时,裁判员应在每一个实例中注重和考虑下列基本原则:

·规则的精神和意图以及坚持比赛完整的需要。

·运用“有利/无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员不应企图靠不必要地打断比赛的流畅来处罚附带的身体接触,况且这样的接触没有给有责任的队员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对方队员于不利。

·在每场比赛中运用常识的一致性,要记住有关队员的能力以及他们在比赛中的态度和行为。

·在比赛控制和比赛流畅之间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对于参与者们正想做什么以及宣判什么对比赛时正确的,要有一种“感觉”。

47.4 如果其中一队提出抗议,主裁判员(技术代表,如果到场)应在比赛时间结束后的1小时内向竞赛的组织部门报告该抗议。

47.5 如果一位裁判员受伤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发生的5分钟内还不能继续执行职责,比赛应继续。除有可能以有资格的替补队员更换受伤的裁判员外,另一位裁判员应单独执裁直到比赛结束。在与技术代表商议之后,另一裁判员将决定此可能的更换。

47.6 对所有的国际比赛,如果有必要用口语使宣判清楚,则应适用英语处理。

47.7 每一裁判员有权在他的职责范围内做出宣判,但无权不顾或质问另一裁判员做出的宣判。

第48条  记录员和助理记录员:职责

48.1 应给记录员提供记录表,他应:

·登记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和所有参加比赛的替补队员的姓名和号码。当有关比赛开始时上场的5名队员、替换或队员的号码违反规则时,他应尽快通知最靠近的裁判员。

·记录投篮和罚球得分以及累积得分。

·记录登记在每个队员名下的犯规。当登记任一名队员第5次犯规时记录员必须立即通知裁判员。他应记录登记在每一教练员名下的犯规,当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时,他必须立即通知裁判员。同样,他必须立即通知裁判员某队员已发生2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并应被取消比赛资格。

·登记暂停。当某队已提出暂停请求,在下次暂停机会时通知裁判员。当裁判员在该半时或决胜期中不再有剩余暂停时,他应通过裁判员通知该教练员。

·操作交替拥有箭号来指明下一次交替拥有。在第1半时结束后由于球队在第2半时将交换球篮,记录员应立即调整交替拥有箭号的方向。

48.2 记录员还应:

·举牌指明每一名队员发生犯规的次数,举到双方教练员看到的程度。标志牌上有该队员发生犯规的次数。

·在一节中,某队第4次全队犯规后,当球成活球时将全队犯规标志放置在记录台上靠近该队球队席的一端。

·实现替换。

·仅当球成死球,并在球再次成活球之前发出他的信号。记录员的信号声响不停止比赛计时钟或比赛,也不是球成死球。

48.3 助理记录员应操纵记录板和协助记录员。

至于记录板和记录表之间的任何差异不能被解决,记录表应居先,并且记录板应相应地被改正。

48.4 如果记录错误被发现:

·在比赛中记录员必须等到第一次死球时才发出他的信号。

·在比赛时间结束之后,和在主裁判员签字之前,该错误应被改正,即使这个改正影响比赛的最终结果。

·在主裁判员已在记录员上签字之后,该错误不再可能被改正。主裁判员必须向竞赛的组织部门送交详细的报告。

第49条  计时员的职责

49.1 应给计时员提供一块比赛计时钟和一块计秒表,并应:

·计量比赛时间、暂停和比赛休息期间。

·保证一节比赛时间结束时自动和非常响亮地发出信号。

·如果他的信号失灵或未被听到,应立即使用任何可能的办法通知裁判员。

·第3节开始前至少3分钟时通知球队和裁判员。

49.2 计时员应按下列所述计量比赛时间:

·开动比赛计时钟,当:

——跳球中,球被跳球队员合法地拍击时。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不成功,并且球继续是活球,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他触及时。

——掷球入界中,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他触及时。

·停止比赛计时钟,当:

——在一节比赛时间的末尾时间终了时。

——球是活球裁判员鸣哨时。

——某队已请求暂停,对方队投篮得分时。

——第4节的最后2分钟和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投篮得分时。

——某队控制球时24秒钟装置响起信号。

49.3 计时员应按下列所述计量要登记的暂停:

·裁判员给出暂停手势,立即开动计时装置。

·当暂停已走过50秒钟时发出他的信号。

·当暂停已结束时发出他的信号。

49.4 计时员应按下列所述计量比赛休息时间:

·先前的一节已结束,立即开动计时装置。

·在第1节和第3节之前,距该节开始剩余3分钟、1分钟和30秒钟时发出他的信号。

·在第2节、第4节和每一决胜期之前,该节开始剩余30秒钟时发出他的信号。

·当比赛比赛期间结束时,发生他的信号并同时立即停止计时装置。

第50条  24秒钟计时员的职责

应给24秒计时员提供一个24秒钟装置,并按下列要求操作该装置:

50.1 每当一队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时就开动或重新开动。

50.2 下列情况一出现就停止和复位到24秒钟并不显示影像:

·裁判员因犯规或违例鸣哨。

·投篮或传球的球进入球篮。

·投篮球触及篮圈,除了球夹在球篮支架上以外。

·因为涉及到不控制球队的行动使比赛停止。

·因为与任一队无关的行动使比赛停止,除非对方将被处于不利。

50.3 某队在场上一获得控制活球就复位到24秒钟并显示影像和重新开动。

对方队员仅仅触及球,如果同一个队仍控制球,则不开始一个新的24秒钟周期。

50.4 当原先已控制球的同一个队由于如下的结果被判给掷球入界时,停止但不复位到24秒钟。

·球出界了。

·一名同队队员受伤了。

·一次跳球情况。

一次双方犯规。

·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抵消。

50.5 在任一节中,当某队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时,比赛计时钟的剩余时间少于24秒钟,则停止并关机。

24秒钟装置的信号不停止比赛计时钟或比赛,也不使球成死球,除非某队控制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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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比赛规则  

第一章 比赛场地
1.场地面积:比赛场地应为长方形,其长度不得多于120米或少于90米,宽度不得多于9O米或少于45米(国际比赛的场地长度不得多于110米或少于100米,宽度不得多于75米或少于64米)。在任何情况下,长度必须超过宽度。

2.画线:比赛场地应按照平面图画出清晰的线条,线宽不得超过12厘米,不得做成“V”形凹槽。较长的两条线叫边线,较短的叫球门线。场地中间画一条横穿球场的线,叫中线。场地中央应当做一个明显的标记,并以此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画一个圆圈叫中圈。场地每个角上应各竖一面不低于1.50米高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相似的旗和旗杆可以各竖一面在场地两侧正对中线的边线外至少:米处。

3.球门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5.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5.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球门区。

4.罚球区:在比赛场地两端距球门柱内侧16.50米处的球门线上,向场内各画一条长16.50米与球门线垂直的线,一端与球门线相接,另一端画一条连接线与球门线平行,这三条线与球门线范围内的地区叫罚球区,在两球门线中点垂直向场内量11米处各做一个清晰的标记,叫罚球点。以罚球点为圆心,以9.15米为半径,在罚球区外画一段弧线,叫罚球弧。

5.角球区:以边线和球门线交叉点为圆心,以1米为半径,向场内各画一段四分之一的圆弧,这个弧内地区叫角球区。

6.球门:球门应设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由两根相距7.32米、与西面角旗点相等距离、直立门柱与一根下沿离地面2.44米的水平横木连接组成,为确保安全,无论是固定球门或可移动球门都必须稳定地固定在场地上。门柱及横木的宽度与厚度,均应对称相等,不得超过12厘米。   球网附加在球门后面的门柱及横木和地上。球网应适当撑起,使守门员有充分活动的空间。   

注:球网允许用大麻、黄麻或尼龙制成。尼龙绳可以用,但不得比大麻或黄麻绳细。
第二章 球
比赛用球应为圆形,它的外壳应用皮革或其它许可的材料制成,在它的结构中不得使用可能伤害运动员的材料。
  球的圆周不得多于71厘米或少于68厘米。球的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得多于453克或少于396克。充气后其压力应相等于0.6一1.1 个大气压力(海平面上),即相等于600-1100克/厘米’。在比赛进行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比赛用球。
国际理事会决议一

1.比赛所用的球,是比赛场地所属协会或俱乐部的财物,在比赛结束时,应将球交给裁判民

2.国际理事会随时决定制球的质料。任何经许可的质料,均应由国际理事会核准。

3.国际理事会已批准的规则对球所定的相等重量:14至16英两等于396至453克。

4.如球在比赛进行中破裂或漏气时,应立即停<止比赛,用新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恢复比赛。

5.如球破漏发生在死球时,应用新球按照相应裁判员,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6.不按此执行则按无替补队员处理。

国际理事会决议二

1.每队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各国足球协会酌定。

2.理事会认为,任何一队少于7名队员时,该场比赛应为无效。

3.队员在比赛开始前被罚令出场,可从已登记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补,不应因进行替补而延迟开球。 队员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者,不得替换。 凡替补名单中的替补队员,不论是在比赛开始前,或在比赛开始后被罚令出场,均不得更换0匕项决议仅指违反规则第十二章而被罚令出场的队员,而不适用违反规则第四章的队员)。


第三章 队员人数

上场比赛的两个队每队队员人数不得超过11人。
每队必须有一名守门名。
·每队在比赛时可有1-2名替补队员,如果是“友谊比赛”,可以有5名以下的替补队员。
·在经裁判员同意后,在比赛暂停时,替补队员可替换队员。
·只有在被替补队员下场后,替补队员才能上场。
·未经裁判员同意,任何队员不得上场或下场。

第四章 队员装备
1.·a.上场队员必需的装备是:运动上衣、短裤、护袜、护腿板和足球鞋。
· b.上场队员不得穿戴能危及其他运动员的任何物件。

2.护腿板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而且应是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聚氨脂或其它类似的材料)。

3.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上场队员和裁判替补守门员或其他任何队员时,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a.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b.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许可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c.替补队员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从中线处进场。
·d.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e.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4.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成为场上队员,同时被替换出场的队员不再是场上队员,至此替补结束。
罚则:
· a.对于违反本章第(4)条规定者,比赛不应暂停,应在比赛成死球时立即警告各有关队员。
· b.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场,则应停止比赛,并视情节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令其离场或罚令出场,然后由裁判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执行坠球恢复比赛。除非当时球在球门区内,如遇这种情况,则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
· c.对违反本章任何其它规则的有关队员,均应警告。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应由对方队员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如果在其本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可在其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在对方的球门区内罚任意球,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 d.如竞赛规程要求在比赛前将替补队员名单交给裁判


罚则:场上队员违反本章规定时,除非在成死球前,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在成死球后,该队员应离场调整或换取装备。离场调整和换取装备的队员在回场前,必须先报告裁判员,经裁判员检查符合规定后,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进场比赛。场上队员违反了本章规定时,不要立即停止比赛。

第五章 裁判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在他进入比赛场地时,即开始行使规则赋予他的职权。  在比赛暂停或比赛成死球时出现的犯规,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进行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诸如比赛结果等所作的判决,应为最后判决。他应当:
a.执行规则

b.避免作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c.记录比赛成绩和比赛时间,使比赛赛足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同意的时间,并补足由于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损耗的时间。

d.因违反规则、遇风雨、观众或外界人员干扰及其它原因妨碍比赛进行时,裁判员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书面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一经投邮即为合乎手续。

e.裁判员从进入比赛场地起,对犯有不端和不正当行为的队员应给予警告并出示黄牌。事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将该队员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f.除参加比赛的队员及巡边员外,未经裁判员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g.如裁判员认为队员受伤严重时,应立即停止比赛,须将受伤队员尽可能迅速地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队员受轻伤,则比赛不应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队员能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接受任何护理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h.裁判员对于场上队员的暴力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以及经警告后仍犯有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i.在每次比赛暂停后,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j.审定比赛用球是否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第六章 巡边员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1.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2.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应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双方同意另定除外,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在每半场中由于替补、处理伤员、延误时间及其它原因损失的时间均应补足,这段时间的多少由裁判员决定。

·b.在每半场时间终了时或全场比赛结束后,如执行罚球点球,则应延长时间至罚完为止。 除经裁判员同意外,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第八章 比赛开始

•a.比赛开始前,应用投市方式选定开球或场地,先挑的一方应有开球或场地的选择权。比赛应在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的一名 队员将球踢入(即踢动放走在比赛场地中央的球)对方半场开始。在球被踢出前,每个队员都应在本方半场内,开球队的对方队员还应当保持距球不少于9.15米;球被踢出后,须滚动到它自己的圆周距离时,才应认为比赛开始,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b.在进一球后,应由负方一名队员以同样方式,重新开球继续比赛。

•c.下半场开始时,两队应互换场地,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开球。

§罚则:
•a.任何违反本章规则的开球都应重开。如开球队员在球经其他队员触或踢及前再次触球,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

•b.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c.开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

•d.比赛如因本规则未规定的原因暂停时,球并未越出边线或球门线,则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应在暂停时球所在的位置坠球,球着地即恢复比赛,如果比赛暂停时球在球门区内,则应在比赛暂停时球所在位置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坠球时在球落地之前,队员不得触球,否则应由裁判员重新坠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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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下列情况成死球:
·1.当球不论在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2.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自比赛开始至比赛终了时,比赛均应在进行中,包括:

·a.球从球门柱、横木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b.球从场上的裁判员或巡边员身上弹落于场内。

·c.场上队员犯规而裁判员并未判罚。

第十章 计胜方法
·除规则另有规定外,凡球的整体从门柱间及横木下越过球门线,而并非攻方队员用手掷入、带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门(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均为攻方胜一球。
在比赛中,胜球较多的一队为得胜队,如双方均未胜球或胜球数目相等,则这场比赛应为“平局”。
第十一章 越位
&Ouml;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Ouml;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Ouml;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Ouml;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当行为

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a.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b.绊摔对方队员,即在对方身后或身前,伸腿或屈体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


c.跳向对方队员。


d.猛烈地或带有危险性地冲撞对方队员。


e.除对方正在阻挡外,从背后冲撞对方队员。


f.打准企图打对方队员准向对方吐唾沫。


g.拉扯对方队员。


h.推对方队员。


i.用手触球,例如:用手或臂部携带、推击球(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除外)。  


  以上情况都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如犯规地点在对方球门区内,该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如果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判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如守方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故意违反上述九项中任何一项时,则不论当时球在什么位置,都应判罚球点球。

队员犯有下列五项犯规中的任何一项者,即:
1.裁判员认为其动作带有危险性,例如:企图去踢守门员已接住的球。

 

5.比赛中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时:
a.以手控制球后向任何方向持球、拍球或向空中抛球再接住,行走4步以上而未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b.持球后在行走4步过程中及其前后,虽已使球进入比赛状态,但未经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罚球区内外的对方队员触球前,根据第5(c)条的情况自己再次用手触球。


c.同队队员故意将球踢给守门员后,守门员用手触球。

d.裁判员认为由于战术上的目的,有意停顿比赛,延误)比赛时间而使本队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以上情况都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e.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f.比赛开始后,队员进场或重新进场加入比赛或在比赛进行中离场:意外事故除外),不论哪一种情况,事先未经裁判员示意允许者。

g.如果裁判员暂停比赛执行警告,则由对方在暂停比赛时球的所在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h.如犯规队员另有更严重的犯规情节时,则应按规则的有关规定判罚。

i.队员连续违反规则。

j.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决表示不满者。

k.有不正当行为者。    

除发生更严重的犯规外,队员的行为属上述最后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6.裁判员认为队员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罚令其出场并出示红牌:
a.犯有暴力行为。 b.严重犯规。 c.用污言秽语或进行辱骂。 d.经黄牌警告后,因犯规又被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 因罚令队员出场使比赛暂停,如该队员并未违反其它规则时,则应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三章 任意球
任意球分两种:直接任意球(这个球可以直接射入犯规队球门得分)及间接任意球(踢球队员不得直接射门得分,除非球在进入球门以前曾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所有对方队员都应站在该罚球区外,并须至少距球9; 15米。当球滚至球的圆周距离,并出罚球区后比赛即为恢复。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 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则应令重踢。

  

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外踢直接或间接任意球时,所有对方队员在球被踢出前应至少距球9. 15米,除非他们已站在自己的球门线上,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  

  如果对方队员在任意球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距球少于9. 15米,裁判员应令其退到规定的位置后,方可执行罚球。  

  踢任意球时,须将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队员将球踢出后,在球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尽管本规则的其它条款对踢任意球的地点已作出规定:   

1.守方在本方球门区内踢任意球时,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2.凡攻方在对方球门区内踢间接任意球时,应在距犯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罚则:如踢任意球的队员在球被踢出后,经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则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则这个任意球可以在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执行。  

第十四章 罚球点球
罚球点球应从罚球点上踢出,必须明确主罚队员。踢球时除主罚队员和对方守门员外,其他队员均应在该罚球区外及比赛场内,并至少距罚球点9.15米处。对方守门员在球被踢出前,必须站在两门柱间的球门线上(两脚不得移动)。主罚队员必须将球向前踢出;在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当球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比赛即为恢复。罚球点球可直接射门得分。当比赛进行中执行罚球点球,以及在上半场准全场比赛终了而延长时间执行或重踢罚球点球时,如踢出的球触及任何一个门柱或两个门柱;或触及横木;或触及守门员;或连续触及门柱、横木或守门员而进入球门,只要没有犯规现象发生,均应判为胜一球。
  罚则:  对违反本章任何规定者,应作如下处理:
a.如守方队员犯规,则球未罚中应重罚。

b.如踢罚球点球队员以外的攻方队员犯规,则球罚中无效,应重罚。

c.如踢罚球点球队员在比赛恢复后犯规,则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五章 掷界外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出边线时,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掷向场内任何方向。
  掷球时,掷球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立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球一进场内比赛立即恢复。掷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掷界外球不得直接掷入球门得分。  

罚则:   

a.如球不按规定的方法掷入场内,应由对方队员在原处掷界外球。

b.如掷球队员掷球入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 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犯规或在本方球门区内犯规,则应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踢间接任意球。         

 

第十六章 球门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攻方队员时,由守方队员在球门区内任何 地点直接踢出罚球区恢复比赛。守门员不得将球接入手中后再踢出进入比赛。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罚球区,即未进入比赛, 应令重踢。踢球门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踢球门球不得直接射门得分,踢球门球时,对方队 员在球被踢出罚球区前都应站在罚球区外。    
罚则:    

  踢球门球的队员将球踢出罚球区后,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 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第十七章 角球

当球的整体不论在空中或地面从球门外越出球门线,而最后踢或触球者为守方队员时,由攻方队员将球的整体放走。在离球出界处较近的角球区内踢角球。
  踢角球时,不得移动角旗杆。角球可直接胜一球。踢角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未进 入比赛时,即球未滚动至球的圆周距离时,不得进入距球9.15米以内。踢角球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罚则:    

 

a.踢角球的队员,在球被其他队员踢或触及前再次触球时,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队员在球门区内犯规,则根据规则第十三章的具体情况执行。    
b.如有任何其它犯规,角球均应重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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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0:11:24 | 只看该作者
《排球规则》一、比赛场地与设备  
  排球规则是由技术性规定、非技术性规定和场地设备要求等方面的内容组成的。场地设备、比赛的方法,以及参赛人数等方面的规则,规定了排球项目不同于其他运动项目的性质。比赛参加者的权力与责任,比赛的间断及延误比赛,队员的不良行为等方面的规则,规定了排球运动参加者必须在公正和遵守体育道德的环境中进行比赛。规则中大量的清楚的技术定义,是排球运动的核心,也是我们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随着排球运动的不断发展和众多客观条件的需要,规则在对技术性规定的要求上逐渐放宽,趋于简单。这样将更便于人们去了解规则,了解排球。  
  一、排球比赛的场地与设备  
  (一)比赛场地  
  排球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比赛场区为长18米,宽9米的长方形,其四周至少有3米宽呈长方形对称的无障碍区,从地面量起至少有7米的无障碍空间。国际比赛的场区边线外的障碍区至少5米,端线后至少9米,上空的无障碍空间至少12.5米。  
  (二)比赛场地的区域  
  1.比赛场区  
  由中线的中心线分为长9米,宽9米的两个相等的场区。  
  2.前场区  
  每个场区各划一条距离中线中心线3米的进攻线(其宽度包括在内)。中线与进攻线之间为前场区。  
  3.换人区  
  两条进攻线的延长线之间,记录台一侧边线外的范围为换人区。  
  4.发球区  
  在两边的端线外,两条边线的延长线上,各划两条长15厘米,垂直并距离端线20厘米的短线,两条短线之间为发球区。发球区的深度延至无障碍区的终端。  
  5.准备活动区  
  在两个无障碍区外的替补席远端,划3×3米见方的区域为准备活动区。  
  (三)比赛场地的要求  
  1.地面  
  场地的地面必须是平坦、水平、划一的,不得有任何可能伤害队员的隐患,不得用任何坚硬的物体作为场地的界线,不得在粗糙、湿滑的场地上进行比赛。世界性比赛的场地地面只能是木质或合成物的。  
  2.界线  
  场地所有的界线宽均为5厘米,其宽度包括在各个场区内。  
  3.颜色  
  室内比赛场地的地面必须是浅色。界线的颜色应是与地面颜色不同的浅色。世界性比赛场地界线为白色,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分别为另外不同的颜色。  
  4.温湿度和照明  
  室内最低温度不得低于10摄氏度(50华氏度)。照明度为1000~1500勒克斯。世界性比赛的室内温度,最高不得高于25摄氏度(77华氏度),最低不得低于16摄氏度(61华氏度)。湿度不得高于60%。  
  (四)比赛的器材与设备  
  排球比赛的器材除在规则中规定的网柱、球网、标志带、标志杆和比赛球外,还需准备下列设备:  
  1.球队用的长椅  
  长椅的长度至少能坐9人。  
  2.记录台  
  记录台一般坐两个人,一名正式记录员,一名辅助记录员。国内比赛一般只有一名记录员和一名广播员在记录台就座。  
  3.裁判台  
  裁判台要能升降,下部要用防护套包好,以防队员救球时受伤。  
  4.量网尺  
  量网尺长度要在2.50米以上,并在男子网高2.43米和女子网高2.24米处画上标记,同时在这两个高度上方2厘米处画上另一标记。因为规则规定,球网两处的高度不得超过规定网高的2厘米。  
  5.气压表  
  规则规定比赛球的气压为0.40~0.45公斤/平方厘米,所有比赛用球的气压必须一致。  
  6.比赛用球和球架  
  国际比赛时要求将5只比赛球放在球架上,比赛采用三球制。  
  7.计分器  
  计分器除能显示双方的比赛分数外,还要能显示双方的暂停和换人次数。  
  8.换人牌  
  换人牌为1~18号,两副的颜色最好有区别,并用盒子装好。  
  9.拖把  
  比赛时需要六个1米宽的拖把供擦地员使用。  
  10.小毛巾  
  至少需要十块供快速擦地员和捡球员使用的小毛巾,毛巾最小为40厘米见方,最大为40厘米×80厘米。  
  11.气筒  
  在球压不足时,供冲气用。  
  12.蜂鸣器  
  最好能让教练员和记录员都能使用。  
  13.表格  
  包括记录表、位置表、成绩报告单和广播员用表等。
(一)队员的服装  
  队员的服装包括上衣、短裤和运动鞋。上衣、短裤和袜子必须统一、整洁和颜色一致。国际比赛中,全队队员鞋子的颜色必须一致,但商标可以不同。上衣的号码必须是1~18号,号码的颜色必须与上衣明显不同。身前号码至少为10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为15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为2厘米。
  (二)禁止着戴的物品
  队员禁止佩带可能造成伤害及有利于人为加力的物品。可以戴眼镜进行比赛,但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三)参加者的基本权力
  1.队长
  队长在比赛开始前要在记分表上签字,并代表本队进行抽签。抽签获胜者可以选择发球或接发球,或场区。队长在场上时将担任场上队长。只有场上队长可以在死球时同裁判员讲话。场上队长可以请求对规则和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可请求正常的比赛间断(暂停和换人),可以请求允许更换衣服或器材,核对双方队员的场上位置,检查地板、球网和球等。比赛结束时,他要在记分表上签字承认比赛结果。
  2.教练员
  教练员在比赛前要在记分表上检查队员的姓名和号码,并签字。每局开始前,要填写位置表,签字后交记录员或第二裁判员。比赛中,他应坐在靠近记录员一端的球队席上,他可对场上队员进行指导,但必须是坐在球队席上或在准备活动区内,并不得干扰或延误比赛。
  3.队员的替换
  每一局每队最多可替换六人次,一名队员离开比赛场地,而由另一名队员上场据占他的位置为一人次替换。在一次换人中可以同时替换一人或多人。替补队员每局只能上场比赛一次,如某一队员受伤不能继续比赛时,必须进行合法的替换。如果不可能进行合法替换时,可采取特殊的替换。如某队员被判罚出场或取消比赛资格时,必须进行合法的替换。如果不可能进行合法替换时,则判该队阵容不完整,阵容不完整的队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
  4:比赛间断
  正常的比赛间断为暂停和换人。在比赛成死球时,裁判员鸣哨发球前,教练员或场上队长用相应的手势请求间断。一次或两次暂停可以与双方的各一次换人相连续,中间无须经过比赛过程。同一队未经过比赛过程不得连续提出换人的请求,但在同一次换人请求中可以替换两名或更多的队员。一次暂停的时间为30秒,但在世界比赛中,采用技术暂停的方法,即比赛中,当比分至5分和10分时,便为技术暂停,时间为1分钟,在每局中,球队还有一次暂停的机会,时间为30秒。暂停时,比赛队员必须离开比赛场区到球队席附近的无障碍区。
  5.延误比赛
  延误比赛的行为是:换人延误时间;在裁判员鸣哨恢复比赛后,拖延暂停的时间;请求不合法的替换,在同一局中再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的请求;场上队员拖延比赛的继续进行。延误比赛为全队的行为犯规,同一局中第一次延误,应判延误警告,再次出现则判延误判罚。
  6.不良行为
  球队成员对裁判员、对方队员、观众或同队队员的不良行为,根据其冒犯程度分为四类。
  (1)非道德行为:比赛的参加者对裁判员的判断结果进行争辩,恫吓对方队员等行为。
  (2)粗鲁行为:比赛参加者的行为违背了道德原则和采取不文明的举止,并对裁判员、对方队员和观众有侮辱性的表示。
  (3)冒犯行为:采用侮辱性的语言和姿态对裁判员、对方队员或观众进行诽谤。
  (4)侵犯行为:对裁判员、对方队员或观众有企图侵犯的目的或人身侵犯的行为。
(一)发球  

  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5秒钟内,将球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将球击出。如球未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则被认为是一次发球试图。在发球试图后,第一裁判员应及时鸣哨允许再次发球,发球队员必须在再次鸣哨后的3秒钟内将球发出。发球队员在击球时或击球起跳时,不得踏及场区(包括端线)或发球区以外的地面。击球后,可以踏及或落在场区内或发球区以外。在每一次发球时都允许有一次发球试图。  

  (二)队员的场上位置  

  在发球队员击球时,双方队员必须在本场区内各站两排,每排三名队员。发球队员不受场上位置的限制。队员的位置是根据其脚的着地部位来判定的,每一名前排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列后排队员的双脚距中线更近;每一名右边(左边)队员至少有一只脚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间队员的双脚距场地的右(左)边线更近。在发球队员击球的一刹那,场上队员脚的着地部位必须符合其位置要求。在发球后,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和无障碍区的任何位置上。  

  (三)网下穿越  

  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允许队员的一只脚或双脚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脚的一部分还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除脚以外,不允许队员身体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触对方的场区。在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地。  

  (四)触网  

  新规则规定触网为犯规,但队员在无试图击球的情况下偶尔触网不算犯规。所谓无试图击球,意指已经完成了击球动作和击球试图。如完成扣球动作或掩护扣球动作之后,偶尔触网则不算犯规。  

  (五)进攻性击球  

  进攻性击球指除发球和拦网外的其他所有直接向对方的击球。当球的整体通过球网的垂直面或触及到对方队员,则完成了进攻性击球。前排队员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触球时必须在本场地空间。后排队员则允许在后场区对任何高度的球完成进攻性击球,但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越过进攻线,击球后可以落在前场区。如果后排队员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在触球时,球的一部分必须低于球网上沿。  

  (六)拦网  

  拦网是指队员靠近球网,将手伸向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的行动。  

  触及到球的拦网行动则完成了拦网。只有前排队员允许完成拦网,后排队员不得完成拦网。如后排队员将球拦回,则为犯规。如拦球到本方场区,则为本队的第一次击球。前排队员的拦网触球不算作本队的一次击球,因此本队拦网后还可以再击球三次。拦网时,队员可以将手或手臂伸过球网,但不得影响对方击球,过网拦网触球应在对方队员完成进攻性击球之后。在一个拦网动作中,允许球迅速而连续地触及一名或更多的拦网队员。  

  (七)比赛中的击球  

  规则规定队员的身体任何部位都允许触球。但球必须被击出,不得接住或抛出,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反弹,如果队员违反了上述规定,则判为持球。  

  规则规定球必须同时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如果球先后触及队员身体的不同部位,则为连击犯规。但是在拦网动作中,允许同一队员或同一拦网中的不同队员,在一个单一的动作中连续触球。在球队的第一次击球时,允许队员身体的不同部位在同一击球动作中连续触球。第一次击球指接发球、接进攻性击球、接本方拦起的球和接对方拦回的球。而在本队第二次和第三次击球时,则不允许球连续触及身体的不同部位。  

  规则虽然由以上三个部分组合而成,但它们是一个整体。我们在掌握每部分内容的同时,更要将三部分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规则,理解规则,以至更好地去执行规则。  

《排球规则》:执行规则的原则   
  裁判员是执行规则的人,要正确地运用规则,要求裁判员必须完整地理解规则,并在比赛的全过程中果断地、正确地运用规则。裁判员首先要知道规则形成的原则基础,特别是当一个没有在规则中清楚表明的情况发生时,裁判员应能正确地做出判决,如同规则26.2.3中规定的,“他有权决定涉及比赛的一切问题,包括规则中没有规定的问题”。裁判员只有在充分认识了规则形成的原则的基础上,才能运用规则处理这类间题。  

  为了正确地运用和执行规则,我们应对规则的作用、规则形成的影响因素和执行规则的基本原则有一个完整的认识。  

  一、规则的作用  

  一般来说,规则作为一个整体,它有下列作用:  

  (一)规定项目的性质  

  规则规定了比赛的条件、设备、器材、场地、球网和球的规格。规定了参赛的人数、正式上场队员和他们的场上位置、轮转次序。还规定了比赛的方法。  

  (二)规定合法和犯规技术  

  排球规则中,大量地给出了清楚的技术定义,以及正确技术、不合法技术和错误技术的显著区别。  

  (三)使比赛在公正的条件下进行  

  规则中一切有关场地、设备、器材、技术以及行为方面的规定,对双方运动队的成员都是平等的。这就是“公平”。对裁判员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理解和执行规则的准确性是公正和合理的基本因素。  

  (四)教育的作用  

  在规则第七章“不良行为”中,对运动员的体育道德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裁判员必须重视他们在这一方面的职责,这是排球运动的核心。排球运动的目的不仅仅是比赛,它还有体育道德、公平竞争的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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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0:11:49 | 只看该作者
二、规则形成的影响因素  

  规则必须符合排球运动的发展要求。因此,在规则的形成和修改中自然要考虑到下列因素:  

  (一)技术和战术的发展  

  规则不仅适应于技术和战术发展的要求,而且还起到促进技战术发展的积极的主导的作用。  

  (二)提高精彩性的要求  

  排球运动地位的上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是通过激发观众的情绪表现出来的。因此规则的修改在某种意义上说是适应了这一要求的需要。  

  (三)社会宣传的需要  

  排球运动的发展更多地取决于社会的因素,社会的宣传是非常重要的。它也是群众对这一运动产生兴趣并接受它的有效途径。  

  (四)经济条件的限制  

  排球运动的发展需要有足够的财政基金的支持。因此规则的修改,对这一因素往往会做出一定的让步。  

  三、执行规则的基本原则  

  执行规则的基本原则是以上述规则的作用和影响因素两个方面为基础的。根据上述两个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原则为:  

  (一)使比赛在良好和公正的条件下进行  

  执行规则最基本的原则是尽可能地创造适当的条件和机会,使运动员在比赛中发挥他们的最高竞技水平。竞技水平反映着排球运动的水平,运动员多年训练的目的是参加比赛,所以比赛是评价训练效果的一个重要环境。作为裁判员必须认识到这一事实,即他的每个自我判断都将对运动员产生一个明显的心理上的影响。任何心理上的影响又都会导致一种积极或消极的结果。因此,对裁判员的根本要求之一是给运动员适当的机会来表现他们的最高竞技水平。从这一观点来看,对裁判员工作的主要评价点是他的公正性和稳定性。判断公正性的基础是准确,判断稳定性的基础是公正。  

  (二)积极鼓励观赏性  

  在排球运动的发展及水平的提高中,比赛的精彩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裁判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应具备唤起大众积极性的能力,要注意使比赛达到高潮,减少和缩短比赛的中断次数。所以说,裁判员还负有促进排球运动发展的责任。  

  (三)加强裁判员之间的协作  

  裁判员之间的协作是完成好裁判工作及正确指导比赛的基础。裁判组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有他的特殊权力和职责,在场地上还有他的固定位置以利于执行工作。但是,这也可能导致因视野受限而影响他的判断。因此,加强裁判员之间的协作是保证正确判断和准确执行他们权力及职责的唯一途径。  

   
排球规则:裁判员之间的配合   
  一、第一、二裁判员之间的配合  

  第一、二裁判员到达比赛场地后,应共同检查场地、器材和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要主动与场地负责人联系。赛前共同主持抽签和入场仪式,准备活动时间由第二裁判员掌握。每局比赛开始前,第一裁判员应给第二裁判员充分的时间核对双方场上队员的位置。在比赛中,第一裁判员重点判断发球方、进攻方和球网上沿及本侧的犯规,第二裁判员则重点判断接发球方、拦网方和球网下沿及本侧的犯规。暂停和换人工作主要由第二裁判员掌握。第一裁判员应给予时间使其完成换人程序。如换人出现延误,第二裁判员应及时向第一裁判员做出提示,由第一裁判员进行判罚。当某队已暂停两次和换人达5人次时,应用手势通知第一裁判员。第二裁判员发现球触及同侧的标志杆或从标志杆外过网时,应及时鸣哨并做出手势。如发现同侧的球触手出界、四次击球、背向第一裁判员的连击时,应及时做出只能让第一裁判员看见的手势。手势应在胸前。如第一裁判员未看见,第二裁判员应将手势立即收回,不得坚持自己的判断。第二裁判员要对第一裁判员难以看到的界内球及时鸣哨并做出手势。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后或同时,第二裁判员不应再鸣哨允许某队请求暂停或换人。当记录员发现发球次序错误而鸣哨中止比赛时,第二裁判员应及时查明情况,并报告第一裁判员,由第一裁判员进行处理。第一裁判员对某队进行判罚时,应说明原因,由第二裁判员将判罚原因通知记录员。当发现场上队员受伤不能继续比赛时,裁判员应及时鸣哨,由第二裁判员掌握换人的规则。  

  二、第一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  

  比赛前,第一裁判员要将抽签的结果通知记录员。每局比赛开始前和换人时,第一裁判员应给记录员充分的时间登记、核对场上队员的位置和登记换人号码,记录员登记和核对完毕后,应向第一裁判员举双手示意。在比赛中,如发现比分、队员位置、发球次序、得分与换发球错误时,第一裁判员应给记录员充分的时间,以便查明情况,如第一裁判员给予某队不良行为的处罚和延误判罚时,第一裁判员应用手势清楚地表明情况,记录员进行准确的记录。在决胜局某队得8分交换场地时,记录员应及时通知裁判员双方交换场区,第一裁判员给予必要的时间,供记录员使用。当某队已请求两次暂停和5人次换人后,应用手势通知第一裁判员。  

  三、第一裁判员与司线员之间的配合  

  对界内外球的判断,一般情况下,第一裁判员应尊重司线员的判断,当球落在界线附近时,应先观察司线员的旗示,然后再做出最终判定。司线员要对界线附近的球做出判断。如未看清楚时,不要急于做出旗示,必要时可向第一裁判员说明情况。  

  对球触手出界的判断,特别是后场区球触手出界的判断,第一裁判员要依靠和尊重司线员的判断,司线员要及时做出准确的判断,并向第一裁判员做出示意。当球触及标志杆或从标志杆外及延长线上过网时,在第一裁判员的近端应与右边的司线员配合,远端则与左边的司线员配合。当发球队员踏及端线,或在发球区外起跳发球时,司线员应主动做出判断旗示,第一裁判员也应注视司线员的判断。  

  四、第二裁判员与记录员之间的配合  

  在每局比赛开始前,第二裁判员核对场上位置后,应看看记录员是否核对完毕,记录员核对完毕后,应举双手向第二裁判员示意。在暂停时,第二裁判员应向记录员了解双方暂停的次数。如是第二次暂停,记录员应通知第二裁判员。在换人时,第二裁判员应注视记录员,如是合法替换,记录员应举单手向第二裁判员示意同意其换人。第二裁判员在换人区控制换人过程时,应给予记录员登记队员号码的时间。特别是在多人次换人时,要依次进行。记录员登记完毕后要举双手向第二裁判员示意。当记录员发现发球次序错误时,应在发球队员击球时,立即鸣哨中止比赛。第二裁判员要协助记录员查明情况,并准确进行纠正。当某队成员受到判罚或延误处罚时,第二裁判员要协助记录员进行准确的登记。  

  五、第二裁判员与司线员之间的配合  

  对第二裁判员一侧球触标志杆,或从标志杆外及延长线上过网的判断,应与右边司线员共同负责。对在第二裁判员一侧的界内外球的判断,要与司线员配合,共同判断。  

  六、司线员之间的配合  

  两名司线员共同负责一条边线和端线,当球落在两条线的角附近时,应由两名司线员协同判断。为此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谁看到界外球谁先出旗,另一名司线员配合出旗。如两名司线员都未看出是界外球,说明是界内球,两人应彼此目视,然后同时做出界内球的旗示。  

  (二)按主线和辅线职责处理。如球的落点侧重在边线,则由负责边线的司线员主要判断,另一名司线员配合判断。  


   
沙滩排球比赛规则   
  国际排联组织的两人制沙滩排球比赛,比赛规则与室内排球比赛规则的不同之处:  

  (一)一个队由两名队员组成。每队的两名队员必须始终在场上,没有换人。当发球队员击球时,除发球队员外,双方队员必须在本场区内,可随意站立,没有固定的位置,没有位置错误或轮转错误,但有发球次序错误。一局比赛每队首次发球时,记录员启示发球次序,比赛中,启示员应展示发球队员1号或2号的号码牌,指明该队的发球次序。记录员发现发球次序错误,应在发球击球后立即通知裁判员。  

  (二)每队最多可击球三次,拦网触手手也计一次击球,第三次必须将球从球网上空击回至对方场区。  

  (三)队员不得用手指帅球的动作来完成进攻性击球。  

  (四)队员用上手传球完成进攻性击球时,传球轨迹不垂直于双肩连线,即犯规。  

  (五)用上手传球防守重扣球时,允许球在手中有短暂的停滞。当双方队员网上同时触球时可以"持球"。  

  (六)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穿入对方空间、场区和无障碍区。  

  (七)任何队员在本场区空间都可以对任何高度的球进行进攻性击球。  

  (八)每局比赛中,每队最多可请求4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任一队员都可向裁判员提出暂停请求。  

  (九)在任何方式的比赛中,当双方得分相国为5时,由记录员通知裁判员,随即双方交换场区。交换场区时可给球队最多30秒的休息时间。但三局两胜制的决胜局交换场区时,没有休息时间。  

  (十)三局两胜制比赛时,所有局间休息时间均为5分钟。  

  (十一)队员在比赛过程中受伤,可给予5分钟的恢复时间,但一局比赛中最多给予同一名队员两次恢复时间。队员5分钟内没有恢复或一局内同一名队员超过两次恢复时间,则宣布该队为阵容不完整。  

  备注:在2001年整个赛季中,国际排联将在沙滩排球比赛中试行每球得分制,同时还将把比赛场地从9米×18米改为8米×16米。  

  试行的每球得分制赛制为:三局两胜,每局21分,赢得对手2分或2分以上的队伍为胜队,比分没有上限;如出现1比1的局分,进行第三局比赛。第三局为15分,赢得对手2分或2分以上的队伍为该场比赛的胜队,比分没有上限;在前2局比赛中,当双方比分相加为10分时,交换比赛场地。第三局中,双方比分相加为5分时,交换比赛场地。每次交换场地时没有休息,不允许推延时间。  

  每局比赛中,各队有2次暂停,每次暂停时间为30秒;局间休息时间为1分钟;每场比赛中,对运动队的判罚不累积计算,但每局比赛中累积计算。每局开始时,重新计算该局的判罚次数;每场比赛中,每名运动员只有一次受伤暂停;第一局比赛抽签的失利者,在第二局开始时有权先进行选择。如进行第三局比赛时,则重新抽签。  

  在下一次世界沙滩排球理事会代表大会上,将根据每球得分制及比赛场地的试用结果,向国际排联2002年理事会提出包括至2004年雅典奥运会使用的正式竞赛规则的提案。国际排联理事会会后,将再不对2002年、2003年和2004年的竞赛规则进行任何修改。  

   
排球新规则:自由球员   
  "自由球员"或"自由人"(LIBERO)是国际排联于1996年世界女排大奖赛中试行的一项新规则,称为自由球员(Libero Defensive Player)。自由防守球员的功能在于加强防守达到平衡攻守的效果。   

  自由球员的规则如下:   

  1. 球队可以没有自由球员,但最多只登记两人。   

  2.一队在比赛时只能有一位自由球员在场上。  

  3.自由球员必须身着与其他同队球员明显不同颜色的球衣。  

  4.自由球员的替补不计入普通球员的替换次数(不纪录)。  

  5.自由球员的替补必须于一球落地之后至第一裁判发球哨音响起前完成(教练无须请求自由球员的替补或使用号码牌);并只限于替换同一人,且同一自由球员的替换至少须以一球的往返为间隔(即一次死球)。  

  6.记录表须注明自由球员。  

  7.自由球员不得列于轮转表上,但可于比赛前替换上场。  

  8.自由球员的轮转只限于后排。不得发球或轮转至前排,并不得拦网或企图拦网。  

  9.如球的位置高于网高,自由球员不得于场上任何位置将球处理过网至对方场地。  

  10.如第二传球为自由球员于前排以高手将球传出,则第三球攻击高度不得超过网高。  

  11.自由球员不得为球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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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0:14:56 | 只看该作者
橄榄球运动起源于英国,原名拉格比足球,简称拉格比(rugby)。因球形似橄榄,在中国称为“橄榄球”。拉格比本是英国中部的一座城市,市中拉格比学校是橄榄球运动的诞生地。这所学校里立有一块石碑,碑上刻着“此碑纪念w·w·埃利斯的勇敢行动”。据说,在1823年该校学生埃利斯在一次足球赛中,因踢球失误,情急之下抱球就跑,引得其他球员纷纷效仿,这虽是犯规动作,却给人以新的启示。久而久之,竟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于是一项对于身体全面发展有利,具有很高锻炼价值的新的运动项目———橄榄球,就从足球运动中派生出来了。

  1839年后,橄榄球逐渐在剑桥大学等学校开展起来,并相继成立了橄榄球俱乐部,校际比赛也活跃起来。1871年英国成立了橄榄球协会,而这项运动很快传入欧洲各国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1886年成立了国际橄榄球联合会。1906年在法国举行了橄榄球国际比赛。

  英国橄榄球传到其他国家以后,不断发展变化,许多国家都创造了本国形式的橄榄球运动。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橄榄球的场地、器材、规则、服装以至上场人数、球的大小及比赛方法,都各有不同,但大致可以分为英式橄榄球(又称软式橄榄球)和美式橄榄球(又称硬式橄榄球)两大类。它们各自不同的风格和打法赢得了非常有趣的别称,英式橄榄球被称为:“君子玩的野蛮运动”,而美式橄榄球则被称为:“野蛮人玩的野蛮运动”。

  英式橄榄球(rugby)运动员不穿护具,基本上采用足球运动员的服装,故称软式橄榄球。英式橄榄球流行较广,目前约有80余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这一项目。

  美式橄榄球(americanfootball)由于运动员必须穿戴规定的服装和护具,故又称为硬式橄榄球。美式橄榄球比英式橄榄球略小,便于传球。正因为橄榄球运动需要顽强拼搏的团队精神,对军事训练尤其是体能训练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项运动在军队中也大受欢迎,被大力推广,因此,在西方国家橄榄球赢得了“军球”的美誉。

英式橄榄球比赛规则:

  开球 比赛开始或得分后,按规则踢出的第一个球。英式橄榄球开球规定为:每半场开始,由开球队员在中线中点处作定踢;一方得分后,由另一方在中线中点处或在该点后方作落踢。开球方的队员必须站在球的后方,对方队员必须站在本方半场的10米线后,所踢出的球要越过对方的10米线。美式橄榄球开球规定为:每节开始或得分后,由开球方在场内本方32米中点上开球。可采用定踢或落踢。同队队员只能站在球的后方,对方队员必须站在离球3.05米远处,所踢出的球必须超过3.05米距离。

  越位 指队员处在不可参与比赛而且容易犯规的位置上。英式橄榄球比赛判定越位的规则是:在比赛的一般状态下中,无球的进攻队员处在带球者或踢球者的前方即为越位;在司克栏、冒尔、勒克以及争边球时,队员若逗留或前进到特定的越位线前面时即为越位,判给对方一次罚踢。美式橄榄球比赛判定越位的规则是:每次对阵进攻,当球放在地上时,任何队员只要越过争球线,即为越位;踢任意球时,同队队员超过限制线也为越位,判犯规队后退1.525米。

  得分 队员在对方得分区内持球触地,或队员射门时球从球门架横木之上及两球门柱之间穿过即为得分。英式橄榄球得分的形式为:持球触地得5分,称作达阵。达阵后,得分队还可以在通过达阵点与球门线垂直的假想线上定踢射门一次,射中得2分;因一方犯规而获得的罚踢射门以及在比赛进行中的落踢射门,射中得3分。美式橄榄球得分的形式为:持球触地达阵得6分;达阵后定踢射门,射中得1分;比赛进行中射中得3分;在对方得分区内,把对方逼成死球,算作安全得分,得2分。

  罚踢 英式橄榄球运动比赛规则。指发生犯规后给予不犯规队的一种踢球。可采用任何一种踢球形式。可将球踢向任何方向,或将球踢出后再去获得球。还可向裁判员表示将罚踢改为攻踢球门。但射门必须采用定踢或落踢的形式。罚踢时,同队队员必须在球的后方,对方队员必须退到离球10米远且平行于球门线的地方或球门线上。

▍  美式橄榄球规则:

  nfl共有32支球队组成并分为nfc(国家橄榄球联盟)和afc(美国橄榄球联盟)两个联盟,各十六支球队遍布美国各地,有的州甚至拥有两至三支球队。每支球队在常规赛季中共进行16场比赛,每个联盟成绩最好的六支球队再通过三轮季后赛才能进军超级碗杯。

  1.场地:边线,底线外为出界。球门线在达阵区以内,一个控制球队员在他越过或压在球门线时判为达阵。

  2.场地被一条白色六英尺宽的线沿着界外区域的边围绕着。线外或线上都是出界。

  3.在场地中的两条白色格子线称为‘码线 (hashmarks),它们离最近的边线70英尺9英寸。

  4.球门柱必须是单一标准的型号,被涂成亮黄色。球门柱必须是18英尺6英寸宽,顶上的横杆必须离地10英尺。门柱顶点延长到至少离横杆3英寸。每根球门柱顶端缚一根4到42英寸长的缎带。

  5.场地360英尺长160英尺宽。两端区30英尺深。

  6.全体队员以及球童必须使用标准身着可识别的统一的服装。

  7.所有的俱乐部必须使用标准的边线标志。得分线以及边线标记都必须使用标杆。

  8.为了避免得分线、边线等的混淆,球场两边的标记以及俱乐部的标识必须得到特派委员的认可。

  nfl基本规则介绍

  (i)球

  1.为了符合联赛的需求,主队应有36只球供(室外比赛)以及24只球供(室内比赛)在比赛开始前2小时被裁判用压力测试仪测试过的比赛用球。12只被封在一个特殊盒子,直接由生产厂家送来的新球在比赛开始前两小时官员的更衣室内打开。

  (ii)扔硬币猜正反面

  1.扔硬币猜正反面会在球场中央开球时的三分钟举行。双方队长在扔出硬币前猜正反面。赢的队可以挑选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个,而输的队就接收剩下的一个

  (1)选择先开球

  (2)选择防守的场地

  2.在第下班场开始前,两队队长必须告知官员他们先前各自的选择,在上半场猜正面输的队有优先选择权。

  (iii)时间

  1.球场内的计时钟是正规的,万一时钟停止或者运转不正常,边裁应该控制管理好场上的正确官方时间。

  2.每一节15分钟,每节之间间隔2分钟,中场休息12分钟,除非另外被指定。

  3.在球队叫暂停时,主裁开始计时,在1分50秒后吹哨,除非电视转播没有利用时间转播商业广告。在这种情况下暂停时间减少到40秒。

  4.裁判会允许必须的时间给受伤球员或者修理球员的装备。

  5.每个队每半场有三次喊暂停的机会。

  6.每轮进攻中可有40秒的时间准备。

  7.从开球球队持球后开始计时。

  8.上半时的最后2分钟和下半时的最后5分钟是例外的—出界或犯规的时间将被除去。时钟回到出界前的时间。

  9.对方球队可以紧跟着叫暂停,但是暂停时间减少到40秒。

  10.当进攻方因人群的吵闹二未听到裁判的判罚时,他可以选择使防守方减少一次暂停机会或者判罚一个5码的点球。

  (iv)突然死亡

  1.对于一切nfl的比赛,突然死亡法是当在规定时间内出现平分时使用在加时赛中先得分的球队(一切方式)便自动获得胜利。

  2.在规定时间结束时,主裁将在中场抛硬币并由客队队长先猜。

  3.全场结束后将有3分钟的休息,再将近15分钟的加时,直到得分每两次加时之间休息2分钟。双方轮流分球。每个半场每队有3次暂停,被罚下的队员不能再次上场。

  (v)脚开球

  1.在上半场和下半场开场时,或者在目标得分和带球触地进攻(try)后,开球队要从该队的30码线处踢脚开球。脚开球是自由踢球的一种。

  2.脚开球时可使用一个1英寸的球垫(踢目标得分、安全分或带球触地进攻(try)时不允许使用球垫)。由定位踢球员踢球。

  3.脚开球不能得目标得分。

  4.如果脚开球越过的距离没有超过10码或者没有被接球队触到,那么该脚开球被认为非法。一旦脚开球被接球队触到或者越过的距离超过10码,该球就成为自由球。接球者可以夺回球和推进球。踢球队可以夺回球,但不能推进球,除非接球者有控球权并落掉球。

  5.如果脚开球在两条球门线内出界而且没有被接球队触到,那么球在离踢球点30码处或者在球出界的地方归属接球队,除非该球是在踢“自方踢球”时第一次出界。在这种情况下,踢球方被罚5码,再踢球。

  6.如果脚开球在两条球门线内出界,但被接球队触到,那就在球出界的地方球归属接球队。

  7.如果踢球队脚开球非法踢出边界线,或者在连续两个或以上的自方踢球中踢短任意球,那么接球队可在死球点,或球出界的地方,或非法触球点得到控球权。

  (vi)安全分

  1.除了脚开球外,另一种自由踢球是在踢安全分后的一个踢球。可采用腾空踢(而在脚开球中腾空踢不被采用)。

  2.在踢安全分时,球队可采用腾空踢球、抛踢球(指抛起踢落地反弹球)和踢没有球垫的定位球三种方式得分。安全分后不能踢自由踢球而得分,即使一系列的处罚使球队处于这样的情况中。(只有在争球或合法接球后踢自由踢球才有可能目标得分)。

  (vii)合法接球踢(fair catch kick)

  合法接球后,接球队可选择开球;或者在离开10码的地方的合法接球踢线踢“合法接球踢”,取得目标得分。在争球踢目标得分时所有一般规则都适用。踢球时开始计时(不允许使用球垫)。

  (viii)半场或全场球的最后阶段的犯规

  1.防守方犯规,如果接受罚分,触地重来

  2.进攻方犯规,触地不重来,触地无效

  例外:接到球,犯规在拥球权转换后,不合法接触,进攻方不得分。

  (ix)犯规点

  1.四个基本犯规点:

  (a)犯规的地方

  (b)前犯规点:开球的地方

  (c)争球、后传或漏接处;犯规处罚惩罚处

  (d)连续点:若在吹罚的过程中球又被推进,则开球处为吹罚处。

  2.在争球线后进攻方犯规(除了在达阵区)则在前一个发球点开球的惩罚,如果球在达阵区,为安全球。

  3.防守方持球或不合理用手的在争球线后的犯规,如果在线外犯规,罚码以线处计算。

  (x)双重犯规

  1.在交接占球权时双重犯规,则由不在交换之前最后得到占球权的队得球。

  2.如果在交换后双重犯规,防守方在犯规处或死球处得球。

  3.如果双重犯规中其中一个是不合格,犯规队员必须罚下,但不再罚码。

  4.在交换拥球权前踢球者犯规,接球者在交换后犯规,接球者得球。

  5.当一队倒地得分,打进球得分,额外分或安全分,另一个队的队员犯规,处以无运动员资格,或在倒地时动作不合理,则在开球时罚球。

  (xi)紧急事件

  橄榄球联合会成员及官员、雇员、队员、教练应观看每一场比赛,联盟会决定比赛是否继续进行当遇到意外事件,如严寒天气,自然或人类灾害,停电及观众干扰等因素。比赛会暂停,取消,延迟或终止当比赛的开始或继续会对参赛者和观众的安全产生威胁的情况发生时。

  (xii)委员会办公室的权利

  1.取消、延迟或终止比赛的权利仅被授于委员和团队主席。(其它团队办公室的代表和裁判员们可以临时暂停比赛;看下面的第3点和在“裁判的权利”下面的第1点),具体定义如下:

  *取消。取消一场比赛就是使它无效(无论在开始前还是开始后)而且不作重新安排它的准备或将它的分数与其它表现的数据包括进团队的记录中。

  *延迟。延迟比赛就是(a)推迟它的开始时间到一个更晚的日期或(b)在比赛开始后暂停它并在更晚的时间作好重新开始的准备,暂停前的所有分数和其它表现数据被加入重新继续比赛后的得分和数据内。

  *终止。终止比赛就是在60分钟完整比赛中结束它,以一次完整的比赛正式记入它,并不在晚点的时间做继续的准备。委员或团队主席可以在紧急时终止一次比赛。如果在他的观念里,它是合理的,(a)它不会改变最终的结果或(b)不会对其它任何参与的团队的竞赛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淘汰出局。除了有犯规情况外(参看上部分关于驱逐出场的规定),任何委员会成员、联盟主席及他们的代表,包括裁判员,都无权单方面宣布参赛队伍淘汰出局。淘汰出局只有在比赛因一方队伍的过错或拒绝参赛二无法进行时,才可被宣布。此时,另一队如果做好准备且希望参赛的,就可以2-0的比分获胜。

  2.如果有意外情况发生,要求取消、延期或终止比赛的(参看上方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内确保在控制内的最高代表,可与委员会成员、联盟主席或比赛当日由联盟委任的负责官员协商,确认此项决定。(如果当日负责官员不在场,请用电话与之协商)。如果当天环境状况已确认,联盟代表仍应与气象局及联盟、俱乐部、体育场及当地Z_F的合适的安全部门人员协商。如果当时没有委员会办公室代表确保比赛在控制中的,裁判员就可全权负责。

  3.在安全问题急需确保的情况下,委员会办公室代表可以在与裁判员协商后设置一段暂停时间,如果经过授权,也可将参赛者转移出赛场。委员会代表应确保观众、球员、比赛官员、观看区的非参赛人员及其他场上人员,例如摄影师和啦啦队员的安全。

  4.如果可以的话,联盟官员办公室的代表们可以与2个参加的俱乐部的授权代表商却任何委员会联盟主席包括取消延迟或终止的决定。

  5.如果委员会和联盟主席决定取消延迟终止一场比赛,由他的代表或比责当天的官员宣布,决定的方式例如用公用地址从裁判的无线话筒宣布,用主队公用地域或与电台和其它媒体联系。

  (xiii)开赛或重赛的步骤

  处理此类事务权利的要点如下:联盟人事部及裁判在比赛特殊紧急事件的影响中将按此步骤开赛或重赛。

  1.因为某紧急事件,一场常规赛或季后赛无法按原定比赛时间开球或当天内延时开球,比赛仍需由委员会安排在随后的日期进行。

  2.如果有紧急事件预计要在开赛后或比赛进行中发生(例如:一场即将到来的热带风暴),开赛时间不得被安排于提前的时间举行,除非有明显或充分的时间做一个有条理的变化。

  3.所有被中止的比赛将在同一天重新开赛。所有的比赛如果被推迟至另以日期,将由从中止的时刻开始比赛。中止比赛时,主裁要宣布暂停并且记录下列数据:控球的球队,控球的方向,球在场时的位置、区域、距离及所的比赛时间,及任何相关于公正开赛的数据和信息。

  4.常规赛推迟,将由委员会在原比赛日两天内重复,并且在同一赛场。如果无法在同一场地举行,委员会将安排一个合理的且可供选择的场地比赛。如果比赛无法在原定时间的两天内重赛,将被安排到下个星期的周二重复。委员会将安排如果两方比赛的球员可能因时间上的冲突而产生的不公平的比赛时间。(例如,周二已安排比赛)

  5.季后赛的推迟,委员会将于原定比赛日后尽快在同一赛场举行。如果无法在原定赛场比赛,则由委员会安排合理的赛场安排重赛。

  6.任何情况下,如果因为俱乐部的疏忽而导致比赛推迟,那此俱乐部承担主队的支出,包括委员会的批注,门票及电视转播的收入。

  任何俱乐部必需严格保护比赛场地及体育馆,使其适合nfl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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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0:32:29 | 只看该作者
棒球规则

棒球运动规则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复杂,简单地说,就是投球,击球,接球。棒球比赛在两队之间进行,轮流进攻与防守。在9局比赛中,得分最多的队获胜。一队的三名投手都出局后,两队交换进攻与防守。如果两队在9局比赛中打平,还有加一局比赛,一直到分出胜负。

攻方队员击球后跑垒,依次踏触一、二、三垒,最后安全踏触本垒的进攻得一分。棒球比赛中的得分大部分都是击球手先到一垒、然后依次跑垒到本垒得分的,但也有非常令人激动的本垒打情况。所谓本垒打就是击球员将球击出后(通常击出外野护栏),击球员安全回到本垒叫本垒打。 击球员无失误安全上垒的击球叫安打,击球员在投手投出四个坏球后可自动上垒。主要棒球术语如下:

场地

界内地区

从本垒经一、三边线及其延长线直到挡墙或围网(包括垂直的空间)以内的区域叫“界内地区”。

界外地区

从本垒经一、三垒边线及其延长线直到挡墙或围网(包括垂直的空间)以外的区域叫“界外地区”。

内场

连结四个垒位所形成的正方形的界内场区为内场。

外场:内场以外的界内地区,即内场以外至连接两条边线末端的弧线所形成的扇形地区为外场。

边线:本垒至一垒及其延长线和本垒至三垒及其延长线叫边线。 垒线:连接垒间的线叫垒线。

垒位:跑垒员为得分而必须按顺序踏触内场四角的四个位置叫“垒位”。

投手区;直径为5.49米,高出地面0.25米,四周成斜坡,供投手投球的土墩为投手区。土墩正中稍后为一平台,中置投手板(图7)

击球员区:击球员击球时端立的区域叫“击球员区”。

接手区:接手准备接投手投球时必须站立的区域叫“接手区”。

跑垒指导员区:设在一、三垒外,供跑垒指导员指导本队队员跑垒和击球的地域叫“跑垒指导员区”。

队员席:为场上队员和不上场的替补队员及其他穿着运动服装的本队成员准备的座位叫“队员席”。

野传球线:画在边线以外18.29米,至少与边线的本垒至一垒、本垒至三垒部分平行,用以区别比赛有效地区与无效地区的线叫“野传球线”。

队员

守队、守队队员:在场上进行防守活动的队员“守队”;进行防守活动的任一队员叫“攻队队员”。

主队或先守队:某队在本队球场或本地球场进行地,该队即为“主队”。按惯例先守,又叫“先守队”。

守场员;进行防守的任一队员都叫“守场员”。

内场手;在内场各位置进行防守的队员都叫“内场手”。

外场手:在外场进行防守的队员叫“外场手”。

投手:向击球员投球的守队队员叫“投手”。

击球员:在击球员区内击球的攻队队员叫“击球员”。

击跑员:击球后向一垒跑进的攻队队员叫“击跑员”。

跑垒员:安全到达一垒后继续进行进垒、偷垒、得分等进攻行为的攻队队员叫“跑垒员”。

跑垒指导员:站在跑垒指导员区指导击球员击球和跑垒员跑垒的同队队员或教练员叫“跑垒指导员”。

替补队员:未列在上场队员名单内、替换场上队员参加比赛的非开局队员叫“替补队员”。



投球
投球:投手投给击球员的球叫“投球”。 正面投球;投手以身体正面对着击球员进行投球的姿势叫“正面投球”。

侧面投球:投手用身体一侧对着击球员进行投球的姿势叫“侧面投球”。

投手的轴心脚;投手踏触投手板投球时作轴的脚叫“投手的轴心脚”。

投手的自由脚:投手投球时不作轴而做伸踏的脚叫“投手的自由脚”。“自由脚”也叫“伸踏脚”。

不合法投球:违反规则的投球叫“不合法投球”。下列投球均判“不合法投球”:

投手的轴心脚没有踏触投手板而向击球员投球时;

突然向没有准备好的击球员投球时;

违反有关正面投球和侧面投球的规定投球时。 投球无效:不判好球或坏球,攻守也无效的投手投球叫“投球无效”。

投手犯规则:垒上有跑垒员时投手牵制跑垒员或投球的不合法行为叫“投手犯规”。这时,判各跑垒员安全进一个垒,但不判击球员“一球”。

好球区:在本垒板的垂直上空,高度在击球员击球时自然站立姿势的膝盖上沿至腋部之间的立体空间,这个区域叫“好球区”。

坏球:投手合法投出的球没有进入“好球区”或在进入“好球区”前已落地,而击球员又未击的投球叫“坏球”。

暴投:偏离本垒板致接手无法接住的投球叫“暴投”。 注:球滚出野传球线或后挡网以外时判跑垒员安全进一个垒。

漏接:接手失接经过正常努力可以接住的投手投球,致使跑垒员多进一个垒的行为叫“漏接”。

突然急投:击球员尚未作好击球准备,投手突然急速向其投球的行为叫“突然急投”。这是不合法投球。

责任失分:由投手负责的失分叫“责任失分”。

攻守活动

“比赛开始”或“继续比赛”:裁判员宣布开始进行比赛或遇死球局面时宣布恢复比赛的命令。

局:比赛双方各因三个出局而互换攻守条一次为“一局”。只有一方三人出局而未交换攻守时为“半局”。 安全:裁判员对跑垒员合法取得欲占垒位的判定叫“安全”。

得分:攻队队员击球后跑垒并依次踏触一、二、三垒,最后安全踏触本垒的进攻行为叫“得分”。

出局:攻队队员被取消击球、跑垒或得分的权利叫“出局”。

击球:击球员站在击球员区用球棒击投手投球的进攻行为叫“击球”。

不合法击球:击球员采取下列任一行为击出的球为“不合法击球”:

(1)一脚或双脚全部落在击球员区外的地面上或一脚全部或一部分踏触本垒板挥击而将球击中时;

(2)用不合规则规定的球棒将球击出时。

击:击球员击球未中、好球未击、两击前击成界外球、触击成界外球、击球末中而球触及身体、好主身体或击成“擦棒球”时都判为一“击”。 球:击球员坏球未击或投手不合法投球时判为一“球”。

界内球:合法击出的球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均判“界内球”。:

(1)停止在本垒至一垒之间或本垒至三垒之间的界内地区时;

(2)地滚球越过一、三垒垒位从垒位后面的界内地区滚向外场或滚出界外时;

(3)触及一垒、二垒或三垒垒包时;

(4)先落在一、三垒垒位后界内地区时;

(5)在界内触及裁判员、比赛队队员身体时;

(6)从界内地区上空直接越出本垒打线时。

注:在边线上接球时,应按守场员手套触球时与地面的垂直线来判定,而不应以守场员触球时是站在界内或界外地区来判定。腾空球落在第一、三垒上或落在一、三垒后面的外场界内地区,然后弹出界外地区时仍为“界内球”。

界外球;合法击出的球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判“界外球”:

(1)停止在本垒到一垒之间或本垒到三垒之间的界外地区时;

(2)内场地滚球经过一、三垒垒位,从垒位后界外地区滚人外场或继续滚出界外时;

(3)落在一、三垒位后的界外地区时;

(4)在界外触及裁判员或比赛队队员的身体或其他障碍物时。 注:击出的球直接击中投手板,从本垒到一垒之间或本垒到三垒之间反弹出界外地区时判“界外球”。

腾空球:击向空中的高飞球叫“腾空球”。

地滚球:在地面滚动或弹跳的击球叫“地滚球”。

平直球:异常快速,既不着地又不上升而直接飞向守场员的击球叫“平直球”。

擦棒球:碰触球棒后迅猛而直接地到达接手手中并被接住的击球叫“擦棒球”。

触击球:有意等球碰棒或用棒轻触来球,使球缓慢地滚入内场的击球叫“触击球”。

抢分触击;在二出局前,三垒有跑垒员抢进本垒得分的进攻战术叫“抢分触击”。 牺牲打:击球员牺牲自己安全上垒的权利而使跑垒员进垒得分的击球叫“牺牲打”。“牺牲打”根据击球方法不同又分为“腾空球牺牲打”和“触击球牺牲打”。

内场腾空球;二出局前,一、二垒或一、二、三垒都有跑垒员时,击球员合法击出的落在内场或内场附近,而守场员9包括外场手)又能轻易接住的界内腾空球(平直球和用触击法击出的腾空球除外)叫“内场腾空球”,判击球员出局,继续比赛。

安打:凡守场员并无失误而安全上垒的击球叫“安打”。“安打”按安全到垒的多少分“一垒安打”、“二垒安打”、“三垒安打”、“本垒安打”(简称“一垒打”、“二垒打”、“三垒打”、“本垒打”)。

四球上垒:击球员击球时得了四“球”而安全进到一垒的判定叫“四球上垒”。

滑垒:跑垒员身体贴地滑动的占垒动作叫“滑垒”。

滑出垒位:攻队队员除从本垒进入一垒外,凡因滑垒过头而离开垒位的行为叫“滑出垒位”。

再踏垒:跑垒员按规定合法返回并踏触原占垒位的行为叫“再踏垒”。

离垒过早:跑垒员在守场员接触腾空球前离垒的跑垒行为,叫“离垒过早”。

被迫进垒:跑垒员由于击跑员上垒被迫放弃原占垒位而向下一垒位前进的跑垒行为叫“被迫进垒”。 偷垒;跑垒员在投入起动投球时迅速抢进下一垒位并获得成功的跑垒行为叫“偷垒”。

捷杀:守场员把击球员击出的腾空球或平直球在落地前合法接住,或接本队守场员的传球而使击跑员或跑垒员出局的防守行为叫“接杀”。

接住:守场员没有用帽子、护具或运动服装的任一部分来接球,而是在球落地前牢固地把球握在手套或手中的防守行为叫“接住”。

投杀:击球员被判三“击”而取消其继续击球的权利的投球行为叫“投杀”。

触杀:守场员用手套或手牢固地将球握住,同时以所持的球或持球的手或手套碰触跑垒员的身体使其出局的防守行为叫“触杀”。 传杀:守场员传球以协助本队其他守场员完成接杀击跑员或跑垒员的任务的防守行为叫“传杀”,也叫“助杀”。

封杀:守场员对击跑员进行传杀或对由于击跑员击球上垒而被迫进垒的跑垒员进行传杀的防守行为叫“封杀”。这种攻守局面叫“封杀局面”。

守场员选杀:守场员在处理界内地滚球时,不传杀击跑员而传杀前位跑垒员出局的防守行为叫“守场员选杀”。

牵制传杀:投手踏触投手板对跑垒员进行牵制和传杀的行为叫“牵制传杀”。

夹杀:守场员对跑在两个垒位之间的跑垒员进行传杀的防守行为叫“夹杀”。 双杀:守场员防守出色而使攻队两名队员连续出局的防守行为叫“双杀”。双杀有:

(1)双封杀:封杀造成的双杀。

(2)封触双杀:铣用封杀再用触杀造成的双杀。

三杀:守场员防守无失误而使攻队三名队员连续出局的防守行为叫“三杀”。

身体:指攻守队员或裁判员的身体、衣服及其用具的任何部分。

接触:接触场上队员或裁判员的身体、衣服及其用具的任何部分叫“接触”。

失误:凡守场员经过正常努力可以接好或传好的球,但没能接住或传好致使攻队队员安全上垒或得分的防守行为叫“失误”。 野传球:守场员传、接球失误致使球滚出野传球线或滚出前碰触障碍物或滚入看台、队员席等而成“死球”的传球叫“野传球”。

妨碍:凡影响比赛队员进行正常攻守的行为叫“妨碍”。

阻挡:守场员没有持球,也不是在接球而阻挡跑垒员进行垒的行为叫“阻挡”。

沃球:继续比赛,攻守有效的击球、传球、接球或投球叫“活球”。

死球:暂停比赛的击球、传球、接球或投球叫“死球”。这种暂停比赛的局面叫“死球局面”。

暂停:裁判员为暂时中断比赛所宣布的口令。此时场上成死球局面。 申诉:守队队员对攻队队员的犯规行为要求裁判员判以出局的行为叫“申诉”。

提出抗议;比赛队对裁判员执行规则上的错误向裁判员提出改判要求的行为叫“提出抗议”。

裁判与记录

判定:裁判员做出的判断叫“判定”。

合法;与规则的规定相符合叫“合法”。

不合法:与规则的规定相违背叫“不合法”。

中止比赛:由于某种原因由主裁判员宣布结束的比赛叫“中止比赛”。

平局比赛:主裁判员宣布的两队得分相等的有效比赛叫“平局比赛”。

弃权比赛:因一方违反规则由主裁判员宣布另一方以9:0获胜而结束的比赛叫“弃权比赛”。

改期续赛:主裁判员因故宣布提前中止并定期继续将其赛完的比赛叫“改期续赛”。

连赛两场:在一日内连续参加两场比赛叫“连赛两场”。

罚则:根据规则裁判员对比赛队队员和教练员的犯规则行为进行处理的规定叫“罚则”。

正式记录员:由比赛主办单位指派担任比赛记录和技术统计工作的人员叫“正式记录员”。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是一个直角扇形区域,直角两边是区分界内地区和界外地区的边线。两边线以内为界内地区,两边线以外为界外地区。界内和界外(野传球线以内)地区都是比赛的有效地区。界内地区又分为内场和外场。内场呈正方形,四角各设置一个垒位。在尖角处的垒位是本垒,其余依逆时针方向分别为一垒、二垒和三垒。内场以外的界内地区为外场。比赛场地必须平整,不得有任何障碍物

注:如果在规定的比赛有效场地内有观众和障碍物,或比赛有效场地不足规定的距离时,应曲裁判组根本情况定出临场规定并通知比赛双方。

内场各个垒位之间有距离为27.43米。投手板的前沿中心和本垒尖角间的距离为18.44米。在本垒后面和两边线以外不少于18.29米处画野传球线,在此范围内为界外的比赛有效地区。两边线至少长76.20米。两边线顶端连结线的任何一点距本垒尖角都应不少于76.20米(图1)



棒球是用圆形软木、橡胶或相似的物质作球心,绕以麻线,再用两块白色马皮或牛皮包紧平线密缝而成。球面应平滑。重量为141.70克至148.80克。圆周为22.90厘米至23.50厘米。弹性为:自4.12米高处自由在厚6厘米的大理石板上能反弹起1.43米至1.50米的高度。

球棒

球棒可用整块金属或硬木或几条木片胶合制作,呈酒瓶形。棒面必须平滑无截面接头。金属棒的两端必须密封。几条木片必须按直线纹路合而成。棒长不得超过1.07米,最粗处直径不得超过7厘米。为便于握棒,从握棒的一端起至45.70厘米的长度内可用布条、胶布带或橡胶包缠。注:用几条竹片胶合而成的球棒,只要符合以上规定,安全耐用,也可视作合法球棒。

服装

比赛时,同队队员应穿着式样和颜色整齐一致的比赛服装(包括内衫的外露部分、球帽和球袜等)。服装上面不得有闪光纽扣或附饰物,上衣背面应有长度不小于15.20厘米的明显的号码。上衣和裤子的号码要一致。如队员穿着与同队队员不一样的服装,就不得参加比赛。每队应有深浅不同的两套服装。每场比赛的先攻队穿浅色,后攻队穿深色。

队员可穿有平扁铁钉或橡胶头的棒球鞋,但不得是圆锥形的金属钉。平扁铁钉长不得超过1.50厘米。注:教练员、跑垒指导员均应穿着与本队队员同样的运动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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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0:34:17 | 只看该作者
网球比赛规则  

基本规则
  
一)发球

1.发球前的规定
 发球员在发球前应先站在端线后、中点和边线的假定延长线之间的区域里,用手将球向空中任何方向抛起,在球接触地面以前,用球拍击 球(仅能用一只手的运动员,可用球拍将球抛起)。球拍与球接触时,就算完成球的发送。

2.发球时的规定
 发球员在整个发球动作中,不得通过行走或跑动改变原站的位置,两脚只准站在规定位置,不得触及其他区域。

3.发球员的位置   
(1)每局开始,先从右区端线后发球,得或失一分后,应换到左区发球。   
(2)发出的球应从网上越过,落到对角的对方发球区内,或其周围的线上

4.发球失误
 未击中球;发出的球,在落地前触及固定物(球网、中心带和网边白布除外);违反发球站位规定。 发球员第一次发球失误后,应在原发位置上进行第二次发球。

5.发球无效  
 发球触网后,仍然落到对方发球区内,接球员未作好接球准备;均应重发球。  

6.交换发球
  第一局比赛终了,接球员成为发球员,发球成为接球。以后每局终了。均依次互相交换,直至比赛结束。

(二)通则

1.交换场地  
 
双方应在每盘的第1、3、5等单数局结束后,以及每盘结束双方局数之和为单数时,交换场地。

2.失分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判失分。
(1)在球第二次着地前,未能还击过网。
(2)还击的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他物件。
(3)还击空中球失败。
(4)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
(5)运动员的身体、球拍,在发球期间触及球网。
(6)过网击球。
(7)抛拍击球   

3.压线球  

 落在线上的球都算界内球。

(三)双打

1.双打发球次序  
 
每盘第一局开始时,由发球方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对方则同样地在第2局开始时,决定由何人首先发球。 第3局由第1局发球方的另一球 员发球。第4局由第2局发球主的另一球员发球。以下各局均按此序秩发球。

2.双打接球次序  

 先接球的一方,应在第1局开始时,决定何人先接发球,并在这盘 单数局,继续先接发球。双方同样应在第2局开始时,决定何人接发球,并在这盘双数局继续先接发球。他们的同伴应在每局中轮流接发球。

3.双打还击  

 接发球后,双方应轮流由其中任何一名队员还击。如运动员在其同队队员击球后,再以球拍触球,则判对方得分。

(四)计分方法

1.胜1局

(1)每胜1球得1分,先胜4分者胜1局。
(2)双方各得3分时为“平分”,平分后,净胜两分为胜1局。 

 

2.胜1盘  

(1)一方先胜6局为胜1盘。
(2)双方各胜5局时,一方净胜两局为胜1盘

 

3.决胜局计分制   

在每盘的局数为6平时,有以下两种计分制。

(1)长盘制:一方净胜两局为胜1盘。
(2)短盘制:决胜盘除外,除非赛前另有规定,一般应按以下办法执行。
A.先得7分者为胜该局及该盘(若分数为6平时,一方须净两分)。
B.首先发球员发第1分球,对方发第2、3分球,然后轮流发两分球,直到比赛结束。
C.第1分球在右区发,第2分球在左区发,第3分球在右区发。
D.每6分球和决胜局结束都要交换场地。   

 

4.短盘制的计分   

(1)第1个球(0:0),发球员A发1分球,1分球之后换发球。
(2)第2、3个球(报1:0或0:1,不报15:0或0:15),由B发球,B连发两分球后换发球,先从左区发球。

(3)第4、5个球(报3:0或1:2,2:1,不报40:0或15:30, 30:15),由A发球,A连发两球后换发球后换发球,先从左区发球。

(4)第6、7个球(报3:3或2:4,4:2或1:5,5:1或6:0,0: 6) ,由B发1分球之后交换场地,若比赛未结束,B继续发第7个球。

(5)比分打到5:5,6:6,7:7,8:8……时,需连胜两分才能决定谁为胜方。但在记分表上则统一写为7:6。

(6)决胜局打完之后,以方队员交换场地。

 

场地规则:  

球场种类

   网球场可分为室外和室内,且有各种不同的球场表面。其将由经济因素所决定。例如草地网球是最基本的户外场地,但是其建立和保养费用太昂贵,所以现在以由人造球场取代,它较便宜容易保养。另外有一种在欧洲盛行的红土球场,其法国公开赛即为此种球场。

基本规则

    一般网球有一些基本规定如分为单打和双打每场比赛 有数盘,而且一盘有数局,一局有数分 ,大多男子比赛 都以五盘为主,有些男子比赛及所有的女子比赛以叁 盘为胜负.以下为 局, 盘, 赛 的计分方式做说明。

球具简介

你在选择球选拍须要考虑的几点:
一,球是否太种?或太轻?
二,握把是不是太?大或是太小 ?
三,球拍的头重或头轻?
四,你须要大拍面吗?你知道中拍面与大拍面的功能吗?
五,你喜欢穿线的密度吗?你喜欢穿粗或细线?
六,你喜欢厚拍中厚拍的拍框?
七,球拍会不会太硬?硬软有何利敝?
八,你喜欢长型或椭圆型的球拍?
九,你知道球拍的材质与设计的理念?
十,你对於线和握把皮,条钉,护套等零件都满意吗?

以下对此作一说明:
草地
因草地球场的维护,费时且费钱 ,所以越场来越少见。它们必具备良好的排水系统 ,右图即为标准的草地 球场的痕横切面。其上曾是7.5公分(3寸)的精挑土壤,和15公分(6寸)的畅通层,下面的两曾面则是由石碟曾所以分开的非组织结构渗透层,而底土层上面是44 公分(18寸)宽的排水道。球场的周围是由细长耐用的 条板,混泥土壁和墙角所建造。

人造
因为人造球场易於保护,所以渐渐普受欢迎.经过大幅 度修改的人造球场,往往最适於使用。右图是美尔库利球场由於结合还亚养基素树脂平粗粒橡皮植组合而成,且喷上聚亚安脂,可渗透底层,上铺有泊油。

红土
硬地球场须要经常保养,而且维修费有时亦很昂。右图 所示是建造良好的硬地球场横切面。其购造的层次如下:19~40公 厚的表面物质,接着是由砂石熔渣或粗砂石所组成的碎石层,然後是12.5公分为(5寸)的渗透层,下土层上面和基准面22.5公分为(9寸) 下面是7.5 公分为(3寸)的排水管。

记分规则:  
一、胜一分
遇到下列情况时,判对方胜1分:
        1、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或脚误时。
  2、接球员在发来的球没有着地前用球拍击球,或球触及自己的身体及所穿戴的衣物时。

  3、在球第二次落地前未能还击过网时。

  4、还击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它物件时。

  5、还击空中球失败时。

  6、在比赛中,击球员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时。

  7、“活球”期间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它物件触及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场地地面。

  8、还击尚未过网的空中球(过网击球)。

  9、除握在手中(不论单手或双手)的球拍外,运动员的身体或穿戴的物体触球。

       10、抛拍击球时。

       11、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改变其球拍形状。

 

二、胜一局

   运动员每胜一球得1分,先胜4分者胜一局。但遇双方各得3分时,则为“平分”(duece)。“平分”后,一方先得1分时,为“接球占先”(advantage serve)或“发球占先”(advantage)。占先后再得1分,才算胜一局。(其中得1分为fifteen,2分为thirty,3分为forty)

三、胜一盘

   一方先胜6局为胜一盘,但遇双方各得5局时,一方必须净胜两局才算胜一盘。

四、决胜局(tie break,也叫抢七局)

   在每盘的局数为6平时,进行决胜局,先得7分为胜该局及该盘,若分数为6平时,一方须净胜2分。

网球术语:
•Racket 网球拍
•Love 0分(出自法语)

•Grand slam 指连续赢得Wimbledon\U.S.Open\FrenchOpen\AustralianOpen四大赛事

•Ground strock 球落地弹起后再击球 最基本的打法(抽球)

•Vollry 截击 Smash 扣球

•Kill 杀球.使对方无力防守之球

•Lob 吊高球.

•Drop shot 吊小球

•Forehand 正手拍

•Backhand 反手拍

•Top spin 上旋球

•Back spin 下旋球

•Serve 发球

•Net 触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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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10:35:50 | 只看该作者
羽毛球规则
1. 掷挑边器

比赛前应在裁判的带领下,双方掷挑边器,赢的一方可以先挑选发球或先接发球或者是挑选场区,, 输方在余下的一项中作出选择。比如:赢的一方挑选了场区,那么另一方则可以挑选发球或接球。

2. 得分方法

以现行的15分制来说,是采用三局两胜定胜负,只有拥有发球权的人才可以得分,男子双打和男子单打比赛,先得15分的一方胜一局,女子单、双打以及混双都采取11分制,先得11分即可获胜,但当13平或14平(11分制为9平或10平)时,先获得13分或14分(9分或10分)的一方,可以选择“再赛”或“不再赛”,如果选择不在赛,则先得到15分(11分)者获胜;如选择再赛,则加赛情况如下:

(1):应从“0比0”开始报分,先获再赛分数的一方胜该局;

(2):13平时选择再赛是再赛5分,14平时选择再赛是再赛3分;

(3):9平时选择再赛是再赛3分,10平时选择再赛是再赛2分;

(4):13平(9平)时不选择再赛,14(10)平是仍然可以选择;

(5):这一选择只能在规定分数第一次出现,下一次发球发出前作出。

下一局开始时由上一局的胜方先发球。

3.交换场区

以下情况可以交换场区:

(1) 第一局比赛结束;

(2) 第三局比赛开始;

(3) 第三局中或只进行一局比赛中,当领先一方得分为6分(11分)或8分(15)分时;

如运动员未按以上规则交换场区时,一经发现立即交换,但已得分数有效。

合法发球

发球时球的任何部位在击球的瞬间要高于腰部,发球时任何一方都不允许非法延误发球。发球员和接球员都必须站在斜对角发球区内发球,脚不能触及发球区的界线;两脚比须都有一部分与地面接触,不得移动,直至将球发出。发球员的球拍必须击中球托,与此同时整个球要低于发球员的腰部,击球瞬间,球拍杆应指向下方,从而使整个拍头明显低于发球员的整个握拍手部,一旦双方运动员站好位置,发球员的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即为发球开始。发球开始后,发球员的球拍必须连续向前挥动,直至将球发出,发出的球必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不受截拦,应落入接发球员的发球区内。发球员必须在接发球员准备好后才能发球,如果接发球员以试图接发球则被认为已做好准备,发球开始,球被发球员的球拍触及或落地时候,即为发球结束,双打比赛时,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同伴站位不限,但不得阻挡对方发球员或接发球员的视线。

单打发球

发球员的分数为0或双数时,双打对员均应在各自的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当发球方的比分为单数时,双方运动员均应在各自的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

如“再赛“,发球员应以该局的总得分数的单数或者双数并按以上规定站为发球,球发出后,由发球员和接发球员交替对击直至“违例”或“死球”,接发球方为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员就得一分,随后,接发球员再从另一发球区发球,想反,发球员失去球权,随后,接发球员转换为发球员,双方均不得分。

双打发球

一局比赛开始和每次获得发球权的一方,都应从右发球区发球,只有接发球员才能接发球;如果他的同伴去接球或被球触及,发球方得一分;自发球被回击后,由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然后由接发球方的任何一人击球,如此往返直至死球,自发球被回击后,运动员可以从网的各自一方任何位置击球,接发球方违例或因球触及接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发球方得一分,原发球员继续发球,发球方违例或应球触及发球方场区内的地面而成死球,原发球员即失去发球权,双方均不得分,每局开始首先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发球或接发球,每局开始首先接发球的运动员,在该局本方得分为0或双数时,都必须在右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得分为单数时,则应在左发球区接发球或发球,对于他们的同伴则相反,如有“再赛”则以该局本方总得分的单数或双数,并按以上的站位方法分别发球和接发球,双方不得有任何顺序错误。一局胜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在下一局先发球,负方中的任一运动员可先接发球。

发球区错误

以下情况为发球错误:

(1):发球顺序错误;

(2):从错误的发球区发球;

(3):在错误的发球区准备接发球,且球已发出;

(4):发球区错误的处理;

(5):如果因发球区错误而“重发球”,则该回合无效,纠正错误重发球;

(6):如果发球区错误未被纠正,比赛也应继续进行,并且不改变运动员的新发球区和新发球顺序。

重发球

有裁判员宣判“重发球”,用于中断比赛。

(1):遇不能预见或意外的情况,应重发球。

(2):除发球外,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应重发球。

(3):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同时违例,应重发球。

(4):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应重发球。

(5):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应重发球。

(6):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也不能作出决定时,应重发球。

(7):“重发球”时,最后一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发球区错误除外。

1. 发球不合法:发球员发球时未击中球;发球时,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2.比赛时,球落在球场界线外;球从网孔或网下穿过,球不过网;球碰屋顶、天花板或四周墙壁;球触及运动员的身体或衣服;球触及场外其他人或物体(由于建筑物的结构问题,必要时地方羽毛球组织可以指定羽毛球触及建筑物的临时规定,但其国家组织有否决权);球拍与球的最初接触点不在击球者网的这一方(击球者击球后,球拍可以随球过网);否则都是违例的。

3.比赛进行中∶运动员球拍、身体或衣服触及网或网的支撑物;运动员的球拍或身体从网下侵入对方场区,妨碍对方或使对方分散注意力;妨碍对方,如阻挡对方紧靠球网的合法击球是违例的。

4.运动员故意分散对方注意力的任何举动,如喊叫、故作姿态等;击球时,球夹在和停滞在拍上紧接着又被拖带;同方两名运动员连续各击中球一次;球触及运动员球拍后继续向其后场飞行;运动员严重违反或一再违反规定。

未设裁判长时,竞赛负责人有权取消违犯者的比赛资格。

1. 球撞网并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

2. 球撞网或网柱后开始在击球者这一方落向地面;

3. 球触及地面;

4. “违例”或“重发球”已被宣报。

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

比赛从第一次发球至比赛结束应是连续进行的.

1. 在下列比赛中,每场比赛的第二局与第三局之间允许有不超过5分钟的间歇:国际比赛项目;国际羽联批准的比赛;在所有其他的比赛中。

2. 遇有不是运动员所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可根据需要暂停比赛。如果比赛暂停,已得分数有效,继续比赛时从该分数算起。

3. 不允许球员为恢复体力或喘息,或接受场外指导而中断比赛,所以在比赛时不允许运动员接受指导。

4. 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同意,不得离场。

5. 只有裁判员能暂停比赛。

6. 运动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故意引起比赛中断;故意改变球的速度;举止无礼;规则未述的其他行为。

7. 对违反规则规定任意中止比赛的运动员,裁判员应执行警告。

8. 对已被警告过的运动员判违例。

9.对严重违犯或屡犯者除判违例外,并立即向裁判长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发球裁判的手势要求

击球瞬间,球拍杆未未指向下方,整个拍头明显低于发球的整个握拍手部;击球瞬间,球的整体未低于发球员的腰部;不正当的延误的击出。一旦双方站好位置,发球员球拍头第一次向前挥拍即为发球开始,挥拍必须继续向前;发球击出前,脚不在发球区内、触线或移动;最初的击球点不在球托上。

对司线员的要求

司线员应坐在他所负责的延长线上,最好面向裁判员,在实际安排时,司线员的位置与场地的理想距离约2.5米至3.5米。

当球落在界外,初除大声清楚的报”界外”同时双臂侧举,使裁判员能看清楚;

如果落在界内,只用手指向界内;

如果视线被挡住,应立即举起双手,盖住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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